三是粮食执法机构和制度逐步完善。积极健全粮食执法体系,推进粮食执法工作,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目前,市局和山丹、高台、临泽、肃南县已成立粮食稽查机构,落实了编制,并建立和完善了制度。同时,继续搞好执法资格、执法业务和素质培训,组织参加省上培训机构培训和市县培训近80人(次)。粮食执法体系逐步建立,依法行政意识,文明执法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维护了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四是加强品牌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快“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将其纳入责任书进行考核。在去年创建“放心粮店”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积极培育农村市级“放心粮店”18户,逐步使市级“放心粮店”由城镇向农村延伸,方便广大群众。积极开展首批全国放心粮油示范企业推荐工作,经过考核,高台桑大叔面业公司、甘州全兴面业公司、山丹丹马油脂公司三家企业被推荐为示范企业,在全市起到了示范作用。进一步开展粮食行业诚信体系建设,逐步推进粮食经营者诚信经营承诺制度,全市国有粮食企业都建立起了银行客户信用等级制度。局属企业全部达到了aaa级,县(区)属企业有6户达到了aaa级,有4户达到了aa级,创造了宽松的融资环境,为企业抢抓机遇、搞活经营提供了有利的支撑。
(五)继续深化改革,全面提高国有企业效益
一是切实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市、县(区)粮食部门认真总结企业改制三年来的各项工作,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完善制度,搞活机制,加快发展。市局直属企业借鉴市内外粮食企业搞活经营,提高效益的经验和做法,充分调动职工参与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制定和完善了公司“两会一层”工作制度和公司经营活动议事规则以及经营性利润分配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经营激励机制和收入分配办法,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参与经营的积极性。
二是完善落实企业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目标考核体系,指导企业加强管理,搞活经营,降低费用,提高效益。年初市局同各县(区)粮食局和局属企业签定了目标责任书,把购销经营、扭亏增盈、费用开支、职工收入、职工权益保护及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指标落到实处。
三是切实抓好项目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9号文件精神,积极抢抓国家扩大内需、支持粮食生产流通、构建和完善粮食市场物流体系的政策机遇,市、县(区)粮食局抽调专门力量组织开展项目的前期工作,积极向上申报立项。山丹县粮食局中心粮库建设已完成设计、土地划拨等工作,6月底可开工建设。市局直属粮库新建、改扩建项目正在论证上报。
(六)注重安全生产,不断提高仓储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全面落实储粮安全防范措施。各储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保粮责任制,重点抓好储粮药剂管理、露天储粮防火、防汛、防盗及售粮群众人身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储粮设施技术操作规程,做到了安全有效。市、县(区)粮食局把指导、监管的重点放在国有粮食仓储企业上,放在各级储备粮管理上,经上半年检查,各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二)做好春季粮油安全普查和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各储粮单位因地制宜开展春季粮油普查,市、县(区)粮食局注重实效,突出安全性的检查,推动安全保粮。全市共普查10户国有粮食企业,24个储粮点。普查各类粮食98543吨,普查油品389吨,占应普查点和粮油的100%。安全粮达到95842吨,占总库存量的97.3%。全面推进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经省局组织检查验收,全市10户国有粮食购销企业2户达到优秀,8户达到良好。
(三)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保粮技术。积极推广应用微机控制、机械通风、环流熏蒸、双低储粮、绿色储粮等先进仓储管理技术,全市国有粮食企业大多数安装了机械通风、环境熏蒸以及粮情监测系统,为确保粮食储藏品质提供了技术保障。目前,全市科学保粮率达到了85%。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生态建设、现代农业、通道经济以及建设“生态文明大市、现代农业大市、通道经济特色市、民族团结进步市”的工作重点,加强宏观调控,履行市场监管,完善储备和应急体系,确保粮食安全,服务新农村建设,推动粮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扩大粮食购销业务,进一步搞活粮食流通
全力抓好夏粮收购工作,尽可能多的收购农民手中的余粮,尽可能多的掌握充足的粮源,充分利用当地粮源保障本市需求,增加企业储粮,确保粮食供需平衡。积极主动外销我市的优势农产品,帮助农民增加收入,购进短缺粮食品种,弥补口粮缺口,保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同时,进一步拓展省外粮食购销渠道和与区内粮食龙头企业的协作关系,开展代购、代销等业务。确保全年购销粮食达到各35万吨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