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以保护文化遗产为动力,在探索文化遗产保护上建立新机制
本着对历史负责、对寿宁负责、对未来负责的精神,继续做好重点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文化典籍整理和保护工作,建立文化遗产保护新机制。
1、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新机制
一是进一步推动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我县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挖掘了1396条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将北路戏、木拱桥制作技艺、乌金紫砂陶制作技艺等32个项目列入我县首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予以公布,进一步加强了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二是乌金紫砂陶制作技艺、苎麻手工织布技艺两项目经宁德市文化与出版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列入宁德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斜滩镇的畲族民歌、台阁铁枝两个项目列入宁德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拓展名录。
2、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
一是我县顺利通过了省专家组对寿宁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的验收工作。省专家组将向福建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建议评为优良。
二是参加省、市召开的“全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三阶段转段工作会议暨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推进会”。在工作中,按照会议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完成工作。
三是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第三阶段工作,整理数据,刻录成光盘,完成了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工作。
四是开展“5·18国际博物馆日”和“文化遗产日”的宣传活动工作。在电视、传媒和大街上悬挂图片进行宣传,并向群众发放宣传单。
五是申报寿宁县含溪革命遗址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3、振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北路戏
在县委、县政府大力扶持下,北路戏招收学员,聘请老艺人,挖掘、整理文字资料,编排《红色少年》、《小放羊》等传统折子戏剧目。北路戏逐步走向社会市场,配合市移动公司到各乡镇演出,改变了多年来剧团没有营业性收入的状况。上半年,完成了县里近10场的接待演出任务,协助拍摄《爱在廊桥》的外景任务。
七、以打造文化品牌为目标,在创文化品牌上提升寿宁知名度
整合各种文化资源和力量,积极打造我县的文化品牌,扩大
寿宁对外文化影响。
一是大力建设梦龙文化公园。现已完成了梦龙公园的第一、二期工程。每当夜幕降临,梦龙文化广场上人潮如织,场面壮观,气氛热烈。梦龙文化公园成为了人们休闲、健身的场所。
二是积极建设寿宁博物馆。将廊桥模型、造桥工具等物品陈列馆内,展示木拱廊桥精湛技艺。
三是建设闽东含溪革命纪念馆。南阳镇含溪地处闽浙毗邻、寿福泰三县交界的龙岗小山村,是叶飞、曾志、范式人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活动过的地方,是寿宁革命斗争的中心。为了纪念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先进事迹,在含溪村设立闽东含溪革命纪念馆。正在加紧纪念馆的布展,7月1日对外开放。
八、以发展文化产业为合力,在文化产业上提升竞争力
为了展示寿宁近年来文化产业发展,联合经贸局、文联等部门在寿宁县梦龙陶艺公司(寿宁县城关解放街311号)举办寿宁县首届文化产业艺术精品展,展出了陶艺、石雕、根雕、书画等艺术品近千幅(件)。各类作品以不同材质、不同方式从多角度表现了艺术家们各自的艺术追求,是寿宁近年来文化产业发展的一次集中展示。首届文化产业艺术精品展的举办,增进了外界对寿宁文化产业的了解,进一步促进我县文化产业的发展。
九、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完成县委、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
认真落实党建、综治、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机关效能建设、政务公开、文明单位创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各项工作。
一是将各项工作列入文化体育工作的总体计划中,统一部署,统一检查。
二是结合文体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职责。
三是分别与各下属单位签定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责任状。
四是聘请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监督员,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五是积极做好县文明单位评比的各项工作。
十、存在问题
1、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制约了文化体育活动的正常开展。
2、文化市场管理量大面宽,大市场小队伍的问题比较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