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促进下岗再就业,增值税起征点调整、涉农税收优惠和资源综合利用享受即征即退等政策,尤其要开展增值税起征点调整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认真落实出口退税政策,规范退税程序,加快退税进度,同时严密防范骗税案件发生。
7、不断优化纳税服务。认真实施“服务工程”规划,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规范的纳税服务。充分做好纳税咨询辅导工作。加快推行网上申报纳税,切实方便纳税人。正确实施各项税务行政许可,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办税程序和手续,提高办税效率。改进、合并税务检查方式,积极推行“阳光稽查”,实行调帐检查、案头检查,减少进户检查次数,减轻纳税人负担。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和服务措施,促进依法征税和诚信纳税,形成规范、诚实、合作的征纳氛围。
(四)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队伍管理,队伍建设尽力实现零违纪。
1、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实施“廉政工程”规划为抓手,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教育、制度、监督、惩防并举的反腐败体系。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认真落实“一把手”、纪检组长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的规定,推进廉洁从政。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着重查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违法违纪案件,尤其加大对税收管理、干部人事任用、基建、大宗物品采购以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的监控力度。认真组织学习党内两个条例,深化“两权”监督制约。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对外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办税流程、纳税定额、工作标准、职业纪律等内容,对内公开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等事项,加大工作透明度。
2、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采取登门走访、联席座谈、民主评议等多种方式,认真收集纳税人对税收执法情况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纳税人监督。进一步拓展监督渠道,健全监督网络,广泛接受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司法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执法偏差。
(五)切实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致力于干部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高,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各项工作尽力实现零漏洞。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班子建设工程”规划,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继续推行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抓好结构调整,不断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的年龄、专业和知识结构。加强组织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认真落实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加强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开展“五好班子”的评比活动,切实提高班子的执政能力。
2、组织干部教育培训。落实人才兴税战略,大力推动“干部素质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干部六个能力。继续实施好干部培训工作五年规划,全面开展初任培训、任职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以提升岗位技能为重点,集中力量抓好对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员、稽查人员、统计分析人员、计算机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
3、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综合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征管质量考核和人事岗位考核内容,建立目标管理日常考核制度。以落实管理责任和提高管理绩效为目标,改进考核手段,实行过程控制,并将考核结果与个人收入、公务员考核、评先评优挂钩,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激发和调动广大国税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4、规范行政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内务管理工作,形成良好的办文、办会、办事秩序。同时,整合和梳理各项规章制度,实现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5、加强财务管理。继续落实“分级管理、分灶吃饭、有保有压、适当调整、开源节流、规范收支、艰苦奋斗、健康发展”的财务管理工作思路,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制度改革,规范预算编制管理,增强预算执行刚性,认真落实总局、省局关于加强国税系统基层财务管理工作意见,明确财务管理岗位职责。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浪费、流失。继续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要加大开源节流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行财务公开。
三、关于20xx年工作需要强调的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税收票证管理,注重对行政事业单位税务发票使用情况的管理、监督、检查。一要扩大社会影响。在公民中大力宣传用票方法、违规处罚方面的知识,使用广大用票单位和个人增加对发票基本知识的了解,提高用票单位和个人的发票管理素质,从源头上控制发票违法违规行为。鼓励和督促消费者索要发票,使其认识到是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是对维护自身利益,权益的维护。二要加大检查力度。每年至少一次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发票检查,促进单位使用税务发票付款做帐力度,规范财会人员发票管理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要求,对不按照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的白条入账进行严肃认真地补税罚款。三要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发票管理制度,从程序上对发票管理的各个环节加以规范。同时实施发票定期检查制度,并出具检查报告。四要完善社会综合治税网络。提请政府牵头,公检法司、财政、审计等部门配合,把发票列入日常监管范围,发现发票违章案件向国税机关通报并配合查处,使发票管理走向协作化与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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