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积极做好党建工作。党支部积极有效的开展各个阶段性的先进性教育活动,现有正式党员4人,预备党员2人,培养考察1人。
(三)党支部、工会组织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1.我省发生大旱灾,青岛玉树发生大地震,干部职工主动捐款共计:2160元,为 www.xxk123.com (www.xxk123.com)灾区人民送上一片爱心。
2. “春节”期间,为公信乡糯董村贫困老党员及困难户购买慰问品等价值600余元,送去水泥3吨,价值1530元,用于建厕所,太阳能等,正真为老百姓解决了实际困难。
3. “6?1”儿童节期间,为“三好’学生、孤儿、留守儿童送去价值630元的纪念品以资鼓励,并祝全体师生节日快乐。
(四)认真落
实开展深入推行为民服务五项制度。根据县委关于推行为民服务五项制度的意见的工作要求,及时成立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在制度的推行中深入民情责任片区村、组了解情况,为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主动及时的反映,同时,积极主动协调市交通部门落实解决修建一条村、组公路的改造项目,争取资金40万元,现已修建完工。
四、以药械安全为目的,规范药械市场秩序
(一)基本情况:县辖区内共有涉药涉械单位(企业)共147户,其中医疗机构108户(县级医疗机构4户,厂矿职工医院1户,乡镇卫生院6户,计生服务站5户,农村医务室69户,单位医务室10户,外延门诊3户,个体诊所10户);药品经营企业36户(城区20户,乡镇16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5户(城区14户,乡镇11户);成人用品店3户。
(二)强化监管,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
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坚持以日常检查为基础,采取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开展药品监督抽验工作相结合、依法查处与规范企业行为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全县药械市场进一步规范,未发生涉药涉械药品安全事故,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得到保障。截止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136人(次),检查涉药单位119户次,车辆43台次;受理审批新申办药品零售企业7家,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变更、换证6家;完成了12批药品监督性抽检,检出劣药1批次。立案8起(其中:药品6起、器械2起),结案5起,3起在查处中,罚没款6027.05元。受理投诉举报1起,做到有登记、有调查、有结果。
(三)认真开展好全国性的五个专项整治活动
1.认真完成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普政府办发﹝﹞219号)和《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普食药监﹝﹞41号)文件总体安排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传达贯彻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与相关企业签订了诚信守法责任状。确保了第一年的自查自纠、整改提高阶段稳步实施。
2.继续防控甲型h1n1流感药械安全专项工作。按照甲型h1n1流感防控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和信息报告制度,密切配合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各项工作。同时积极开展边境地区涉外突发事件药械安全保障工作。
3.开展疫苗专项检查。为整顿和规范我县疫苗使用和流通秩序,确保疫苗质量安全,组织对疫苗接种单位专项检查,同时,要求相关单位密切关注使用疫苗引起的药品不良反应,及时报送和分析药品不良反应情况。
4.积极推进《云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实施。做好《云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的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医疗器械监督人员及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强化流通环节监管。开展2家药店兼营医疗器械的器械经营许可证申报、审核、检查验收工作。
5.开展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购销中的票据管理专项检查。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规范药品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开展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购销票据管理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购销渠道,确保了全县人民的用药品安全。
(四)切实抓好药品零售许可和认证管理,加强《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对全县范围内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药品零售企业,督促企业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目前已督促辖区15家到期企业进行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巩固gsp认证成果,加大第二轮gsp认证。按照相关工作文件要求于3月5日召开第二轮gsp认证工作动员会,对今年要进行第二轮认证的企业,提前传达相关政策,要求企业在gsp证书到期前3个月申报认证资料。现已经对提出二次认证申请的8家企业进行了认证。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提升用药安全水平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建设。大力推动adr监测工作的深入开展,上半年共收集adr监测情况自查表60余份。做到药品安全性信号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强化药品风险信号的提取与分析,提高信息利用度。加强特殊药品监管,认真完善监督措施。按照20xx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按照无缝对接的监管原则,加强对6家特殊管理药品使用单位季度监管,并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健全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月报制度,对上报数据进行比对,全程监控特殊药品流向,消除了各个环节存在的隐患,确保了特殊药品的安全。全面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柜)建设,加强对药品使用环节监管。在结合“两网”建设培训同时加大对规范药房(柜)建设宣传力度,到20xx年底前,全县基层医疗机构(社区门诊、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药房80%以上达到规范药房(柜)标准,实现规范药房改造率100%,保证药品使用环节质量安全,提升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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