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目标任务和重大项目建设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1、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完善政策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资金投入自然增长机制,强化基层保障队伍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全面建立起精干高效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实现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到十二五末,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运行更加规范、顺畅,保障面占应保障数的100%,从而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城乡特困居民的生活都得到有效保障。
2、完善各项专门救助制度。以建立完善制度、理顺有关部门关系为重点,总结积累经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到十二五末,全面建立起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的城乡医疗救助、助学、住房、取暖和法律援助等救助制度,有效解决特困群众因病返贫及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等难题,切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生存、生活、学习等权利。
3、完善救灾救济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救灾工作应急机制、协调机制、社会动员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监督督查机制,全面落实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资金分级负担和救灾监控探视制度。全面加强救灾应急队伍组建、救灾物资储备、救灾装备配置、灾害信息评估、紧急救援、灾情监测、预警、救助捐赠等工作体系建设。建立县、乡(镇)二级减灾、防灾、救灾信息网,普及减灾、防灾、救灾知识,提高灾害紧急救助能力和减灾救灾综合协调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及时有效地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健全基层政权建设体系,构建和谐社区和村镇
1、健全社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服务体系。进一步理顺县、镇、社区管理关系,明确社区组织职能职责,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规定,建立社区事业投入发展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基层社会管理新格局。进一步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社区自治能力,增强社会和谐基础。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到十二五末,使城乡社区居委会服务站建成率达到100%,使社区服务走上产业化、实体化和社会化发展道路。社区具有实践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和服务特长的专业志愿者,服务组织建设得到普遍加强,社区办公用房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使社区真正成为管理有序、治安良好、环境优美、人群和谐的新型社区,为建设和谐皋兰打下良好基层和谐基础。
2、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健全村党支部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落实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为核心的村民自治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级事务的民主决策、管理和监督程序,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和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大力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未来五年,使村级组织的管理服务功能和开拓创新能力有大幅度的提高,全县村民自治模范乡镇达到乡镇总数的90%,村民自治模范村达到总数的80%。
(三)健全双拥优抚安置体系,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1、稳步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全县各级各界干部群众的国防意识、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双拥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体系建设,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大力支持人民军队建设,协调军地开展具有时代特色的军民共建活动,全面落实抚恤、补助、优待等政策规定,将重点优抚对象优先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未来五年,县和3个乡镇连续达到双拥模范县(乡镇)标准,力争得到国家或省市命名,优抚对象的生活达到城乡中等以上生活水平,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全面解决。
2、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探索建立安置就业、扶持就业、经济补偿和自谋职业相结合,多渠道、多形式安置退役士兵的保障体系,加大退役士兵安置经费投入,加强对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和就业中介服务,加大军地两用人才和优秀士兵培养、选拔和使用力度,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育才、荐才、用才一体化服务。十二五期间,每年都按照一定比例,将自谋职业补助经费和职业技能培训经费列入预算,建成复员退伍士兵管理服务中心,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
(四)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1、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大社会福利事业投入,进一步建立完善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优惠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兴办福利事业,逐步建立起政府投入兴建和购买服务,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自主经营的社会福利事业运行机制。到20xx年,兴建一所100张以上床位,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提供养护、托管、康复服务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未来五年,力争兴办3所50张床位以上的民办福利机构,公办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设置达到每千名老人10张以上的要求,基本形成以国办社会福利机构为示范、其他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居家养老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