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是拓展源头治腐领域、强化监督制约、有效保护干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试点单位党组(党委)要将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纪检组(纪委)要积极协助党组(党委)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试
点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各试点单位要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时间进度表,分步落实;要突出抓好拥有执法权、管理权、许可权、审批权等关键岗位,突出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努力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真正建立有岗位特点、单位特色、行业特征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三)加强指导,务求实效。自治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示范点的指导,要及时了解,推动各试点单位此项工作的开展,积极探索符合博州实际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模式。各试点单位每个阶段要进行一次自查小结,试点工作结束后,要形成自查总结报告,及时上报自治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进行督办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