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传递健康信息,弘扬健康文化,使群众了解环境与健康关系,提高城乡居民文明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要高度重视,将整洁行动列入本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在政策、资金上予以保障。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逐级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并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确保落实。
(二)部门合作。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市爱卫办要协调各有关部门,确定每年工作重点,定期组织有关部门检查、督导,建立规范的信息统计、数据汇总、资料收集工作机制。
(三)宣传动员。广泛深入宣传报道,营造社会氛围,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发扬爱国卫生传统,开展义务劳动日活动。组织妇女、共青团员和青年投入到整洁行动中来,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实践活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要积极支持和参与整洁行动。
(四)典型引路。充分利用城乡卫生文明创建等各类活动载体,积极推动卫生文明城市、村镇、单位在整洁行动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及时树立一批先进典型。
(五)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 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立群众参与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梳理和整改,努力提高群众对整洁行动的满意度。
(六)考核评估。按照全国爱卫会制定的考核评估办法,适时组织对各单位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向社会公布行动进展和绩效情况,年底对本年度各单位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评估总结和量化打分表进行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