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新监管执法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监管执法预警制,积极推行人本执法,在严厉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危害市场秩序违法行为的同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一般违法行为,能整改的先指导,能教育的不处罚,能轻罚的不重罚,实现合法行政与合理行政相统一。同时,要进一步强化执法办案工作的量化考核,考核执法办案工作,不但要检查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的宗数、罚没入库情况,更要检查查办案件的质量,特别是通过批评教育纠正了多少违法违章行为,发出了多少执法预警通知书,取得了怎么样的社会效果等。二是结合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推进,进一步细化监管内容和标准,扎实做好日常监管工作,防止单纯依赖专项整治解决问题,确保监管工作的经常化开展;要重视做好专项性治理后的巩固提高工作,防止整治时抓得紧,整治过后就放松;要不断强化队伍的工作责任心,把日常监管工作做细做实,从而使监管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加大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
1.进一步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在继续抓好网格化监管、专项整治等常态化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宣传,扩大"食品经营示范店"创建范围,靠典型示范带动,使全市食品经营业户实现从"要我规范"到"我要规范"的转变。要针对不同时期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好集中检查,严厉打击经营有毒有害、假冒伪劣以及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要全面清理规范农村市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进一步规范农村小食品店、小商贩、小摊档、小作坊、小集市等,消除安全隐患。积极配合省、市工商局大力推进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检测箱等检测设备的作用,加强对食品安全检测结果的运用,及时组织对不合格商品的清查和检测结果的公布,切实搞好市场预警,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2.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全面组织实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四位一体网格化"市场监管模式。督促、指导已办理市场登记的主办单位补齐市场登记材料,对未办理市场登记的集贸市场,指导市场开办单位办理市场登记,对拒不办理市场登记的集贸市场,及时向市政府汇报,争取他们的支持,共同研究解决。各工商所要与辖区内集贸市场主办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对市场的清洁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设施安全等提出明确目标和要求,及时纠正市场开办单位工作人员不履行服务职责的行为,并严格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建立健全市场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市场活而有序。要抓好农资安全示范店的日常监管规范,严格落实农资商品"两帐两票一卡一书一袋"长效监管制度,确保不出现重大农资产品质量事故。
3.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在巩固以往打击传销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对农民工、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的宣传教育,继续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进一步完善"打、控、防"工作体系。同时,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严厉打击多层次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的违法活动,严厉打击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