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积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引导各类企业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自主创新型领域和行业发展;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振兴装备制造业,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的比重;加快信息、生物制药、新材料、新能源行业发展。支持加快对传统产业的改造,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4.积极扶持新农村建设。一是积极支持大企业到农村发展。做好大企业、龙头企业通过兼并、联合和资产重组,到农村建基地、办工厂,组建“公司+农户”、“公司+基地”等类型的市场主体,扩大企业和产品的辐射面,增强企业竞争力。积极支持农村“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专业群组的发展,加快农业产业化、市场化进程。二是积极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把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以专业村、专业镇、优势农产品为重点,实行点对点服务。在工商所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工作站”,积极培育“样板合作社”,按照“引导不强迫、支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的原则,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设立、规范运作。三是,积极支持涉农企业快速发展。鼓励支持农村旅游、观光农业等文化产业及地方名优土特产品加工业发展,鼓励引导农民承包开发黄山、荒地、荒滩,从事特色经济作物种植,大力支持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向种养殖业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行业发展;大力支持农民进城务工经商。
(三)强化监管执法工作,推进监管职能到位
把监管执法的重心转移到企业信用监管上来,按照省局的总体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确保全市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完整、准确。根据总局和省局新修订的企业信用数据标准和要求,完善企业登记管理数据信息,建立“黑牌企业数据库”和“一人公司数据库”,建立全系统数据检查、纠错、查漏补缺机制。二是发挥信用监管的作用。以企业信用为主要分类要素,以完善分类监管为重点,全面整合“经济户口”管理信息,充分发挥企业信用系统激励、预警、惩戒、淘汰机制的作用,惩戒违法,推动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培育诚实守信的市场主体,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利用共享数据查询整治对象和涉案企业的登记管理信息,参与对重点、热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与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执法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工商机关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
2.建立科学、长效的监管工作体系。一是继续完善“经济户口”信用分类、风险度分级、警示信息和重点经营区域“四位一体”管理制度。工商所属地监管是企业信用监管的重中之重,也是目前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要加强工商所属地监管责任制的建设,推行以工商所为责任主体,以属地化动态监管为基本职能,以行政执法和行政指导交融并用为主要手段的监管方式,不断夯实基础,切实推进职能到位。二是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网上年检,认真组织开展查处“两虚一逃”、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专项活动,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出资到位的监督检查,开展公司登记中介服务、“黑网吧”、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车辆非法改装等专项整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线缆及非法用工等活动。吸取三鹿奶粉事件的教训,依法加强对食品药品、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和公众娱乐场所等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企业和领域的监管。对于工商部门牵头开展的行动,要做到职能到位,不缺位;对于需要工商部门配合的工作,要主动协作,不越位。三是实行行政指导制度。推行以重要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见为主要内容的市场主体违法预防服务体系。坚持以“工商所能、企业所愿、政府所想、法律所依”为核心的行政指导原则,公平、公正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四是,登记监管信息公开。指定企业注册局副局长专门负责信息工作,确保各类信息的准确、完整;建立和完善信息发布、工商内部及与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互动机制,做好信息化利用的总结推广工作。
3.切实做好新形势下个体工商户的监管和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完善个体工商户属地监管和分层分类信用监管机制,以登记服务大厅和个体劳动者协会为服务平台,实现个体工商户监管服务工作机制的转变和工作方式的创新。
(四)推进登记窗口规范化建设,树立良好服务形象
围绕如何进一步转变作风,规范服务、提高效率、优化环境,切实加强思想建设、制度建设、服务规范建设、设施与环境建设、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使窗口工作达到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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