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健全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建立村级财务长效管理机制,我站已在《**农经》第2期、第14期分别印发了《**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并以县政府办的名义下发《**县村级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同时在今后的工作简报中将继续印发村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以推动村级财务管理走向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方面
1、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一是仍然有部分村目前还未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信访案件接待受理机构,对群众土地承包信访件调处不力,存在踢皮球的现象;二是个别乡镇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工作看作是农经部门的事情,对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三是有的乡镇面对农村土地承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研究不深,办法不多,甚至出现畏难情绪;四是有的乡镇没有深刻领会和掌握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精神,工作指导不力。
2、土地流转不够规范。大多数乡、村、组农户流转承包土地只履行口头协议,未签订书面流转合同,缺乏规范管理,埋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隐患。
3、土地承包档案保管不够规范。有的乡镇由于电脑通用,基础数据库安全性差,甚至由于人事变动丢失软件安装光盘等;大多数村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保管不规范、不完整,有待进一步清理整顿。
4、部分村干部工作上有着抵触情绪。有的村干部对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存有抵触情绪,工作开展欠积极主动,协调配合不到位。
5、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经费缺乏保障。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经费还未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经费没有保障,开展工作缺乏活力,难以开创工作新局面。
(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方面
1、少数农村基层领导、基层干部开始放松对减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已经出现麻痹松懈思想。这些思想的存在,不利于减负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很有可能因工作上的松弛出现农民负担反弹的苗头。
2、减负工作的组织协调、调查摸底和信访案件的查处难度加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民负担实质上的减轻,有很大一部分人认为减负办不再那么重要;二是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多,减负工作牵涉的部门又广,如果从部门利益的角度出发,确实难以协调平衡好相互间的关系;三是减负办查处问题受单位性质的制约,缺乏强有力的后盾保障,措施不硬,难以奏效。
3、对农民建房收取的一些费用可能与中央、省、市减负政策规定相违背。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乡(镇)规划所对圩镇规划区建房户收取规划费、公共设施费、环卫费、规划押金等,用于规划及公共设施配套建设方面;二是乡(镇)国土所对公路沿线规划区内建房户收取新建、拆建费用。
4、一些农村中小学校组织对学生统一收取平安保险费、城镇医疗保险费、补课费等。
5、个别村组在修桥铺路时不按照预算→筹资(组织捐资)→施工→验收→结算的正常程序进行,而是边施工边组织捐资或者先施工后组织捐资,由此可能导致因修桥铺路款项筹集不足而拖欠部分工程款,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安全隐患。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方面
1、缺乏高素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才,导致合作社内部运作不够规范,表现为:一是组织机构不很健全,各自作用发挥不充分;二是管理制度不很完善,可操作性不强;三是决策不很民主,会员很少参与管理;四是风险防范意识不很强,会员只图利益不愿担风险;五是农户合作的甜头尚小,参与合作意向不强。
2、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乡镇政府牵头创办,章程、规章制度都是乡镇政府部门制订,没有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合作社很难真正运作起来。
(四)农村财务管理方面
1、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执行不到位,支出随意性较大,缺乏控制与监督。
2、白条列支现象严重,占支出票据的95%以上,不利于实施有效的财务监督。
3、有的村财务收支入账不及时,经手、证明、验收、审批手续不全,民主理财监督不到位。甚至存在个别村主要领导直接插手管理现金,严重违反财经制度。
4、有的村会议费、招待费超标准超范围开支,金额较大,缺乏监督约束。
5、有的村现金赤字现象较为严重,甚至年年赤字。究其原因:一是村干部垫支款项未及时挂账;二是欠付款项未作应付款核算而是直接列支;三是截留瞒报了部分收入。
6、大多数村负债依然严重,除村干部工资福利债务化解有所进展外,其他债务难以有效化解;债权虽大,但多为无效债权,很难催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