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大对产(商)品的监督检查工作。今年以来,xx县质监局对食品、农资、农具和有关获证产品加大了监管力度,主要以抽查方式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管。截止11月20日,共抽查各类产(商)品200余批次。其中食品检验合格率为84.62%,同比20xx年食品抽检合格率提高了22.55个百分点;其产品合格率为81.25%,同比20xx年抽检合格率提高了10.88个百分点。对生产、销售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及其产品依法进行了查处的同时,帮助生产、销售企业规范管理,以提高生产、进货产(商)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加强计量管理,确保量值传递准确
一是做好小衡器等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20xx年以来,xx县质监局共检定各种小衡器308台件,其中机械台秤213台,电子台称55台,定量包装秤19台,电子计价秤10台,电子灌装秤2台,液化气专用称3台,人体秤6台。
二是加强监管,努力提升检定率。xx县质监局对全县范围内的地衡、台秤、天平、计量加油机等计量器具的使用单位进行了3次专项检查,对未按规定要求申请检定的单位责令限期申请检定,对拒不接受检定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通过加强监管力度,有效地提升了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率,为保证量值传递准确和保障消费者权益做出了应有贡献。
三是加强节能普查工作。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通则》要求对重点耗能企业开展普查。经过调查统计,xx县有4家企业年耗5000吨以上标准煤。
四是开展食品等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专项监督检查。按照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要求,对xx县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实验室进行了检查。我县共有2家获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的机构,xx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在有效期内,xx县城建局质检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已间断1年未进行年审。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审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调查处理。
4、加强标准化管理,为提升产品质量提供保障
今年以来,坚持继续加强消灭无标准生产工作,不断提高企业标准水平和产品质量,增强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xx县质监局积极开展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标准清理、检查等工作,进一步大力开展消灭无标准生产,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在20xx年,共为企业新建执行标准6个,制定企业标准1个(属新建立执行标准),清理食品企业标准13个,对企业执行标准进行年审10个。
5、规范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
20xx年以来,xx县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开展正常,业务办理和数据管理均达到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的要求。截止11月20日,共新办101套,变更149套,换证214套,年审560套。对不按规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的用户依照《云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实施了行政处罚,为进一步规范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和保障代码用户正常使用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在市质监局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领导下,在县安委会、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的指导下,xx县质监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将科学发展观贯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始终,坚持以防止和减少事故为目标,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力争做到“巩固提高、规范有效”,确保不出重特大安全事故。在20xx年,xx县未发生过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为保障xx县经济社会稳定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1)服务与监管并举,规范日常监管,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在20xx年的特种设备日常监管中,一是认真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以摸清特种设备底数基础,认真清查全县特种设备基本情况,做好监管规划,确保监管到位。统计到20xx年11月,xx县共有特种设备2247台(不含气瓶、压力管道),其中在用1947台;气瓶112459只,压力管道90余公里。二是严格特种设备安装审核和验收工作,积极配合市质监局做好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工作,努力提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今年以来,共审核特种设备安装图纸16家,独立验收特种设备14台,配合市局特设科验收2台,上报操作和管理人员登记表100余人,配合市局特设科分别在xx、花山先后两次共培训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近270人。三是广泛利用“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大力向学校及社会各界宣传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应急救援措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特种设备安全的认识及防卫能力;四是严格信息报送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县安委会的有关要求按时报送各种安全工作情况和报表,并坚持于每月5日前向市质监局特设科报送气瓶普查报表、事故月报、季报、年报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报表等,每半月向县安委会报送安全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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