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全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决定》(**委发[20xx] 4号)及9个配套文件。区委、区政府将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纳入了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完善了社区基础设施。争取到市民政局1个社区服务中心、16个社区服务站项目。目前,1个社区服务中心正在建
设之中,14个社区服务站完成了新(改)建,2个社区服务站年底前能竣工投入使用。完成民政部“一拖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划拨200万元补助资金。21个示范社区中,牌楼街道万安等11个社区基本达到了示范社区标准,其余10个社区正在创建之中。在11个街道的84个城市社区广泛开展了廉政文化进社区“清风伴我行”活动,并进行了文艺汇演。为社区干部办理养老保险给予了一定补贴,建立了社区干部误工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全区586名社区干部参加了重庆市统一组织的职业水平认证的培训和考试,87名获社区管理员职业水平认证;288名获社区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选派84名区级机关干部到社区挂职帮扶城市社区工作。
(三)服务国防建设深入人心
1.双拥工作扎实推进
组织发动双拥成员单位、镇乡、街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积极开展双拥国防宣传教育活动。**革命烈士陵园接待青少年、部队官兵和社会各界人士2万余人次。行业拥军、两新组织拥军、智力拥军、节日慰问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实效化。元旦、春节、八.一等重大节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等51个双拥成员单位慰问部队,送慰问金26万元、慰问品200余件。区委、区政府切实为部队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8件,投入经费40万元。
2.优抚政策落实
按照每人1600元的标准发放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全部落实。按时按标准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3835万元。发放在乡老复员军人医疗补助金99万元;1-6级残疾军人以外的重点优抚对象全部落实了每人每年300元的医疗补助金;开展了重点优抚对象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拨付资金173万元;补助28名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42万元;为19名重点优抚对象补助住房资金35万元。
3.安置工作稳步推进
今年,全区共接收城乡退役士兵642 人, 20xx年我区已安置城镇退役士兵241人。按时足额兑现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400多万元。全区共拿出15个全额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退役士兵考录工作,97入参加考试,择优录取15人。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培训工作。
(四)社会事务管理彰显服务本色
1.民间组织监管成效显著
依照区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府办发〔20xx〕7号)和我局出台的《关于建立民间组织重大活动事项报告备案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民间组织财务审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社会团体会费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全区民间组织开展重大活动事项必须事前报告备案,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审计单位的审计,如实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活动情况。依法登记备案民间组织67个。撤消1个,注销22个。登记、注销、撤销合格率达到100%。截至20xx年11月底,我区民间组织累计已发展到512个。
2.依法做好婚姻、收养登记工作
建立了婚姻登记从业人员报批备案的工作机制;1~10月全区共办理结婚登记10124对、离婚登记 2638对。建立收养登记数据库,实现了收养登记档案信息数据化;1~10月,全区共计办理收养登记 20人,收养合格率100%。
3.行政区划地名工作再创佳绩
申办撤销地宝乡设立地宝土家族乡(渝府〔20xx〕109号)。开展了“鄂渝线**利川段”、“**石柱线” 和“**梁平线”等3条边界线的平安边界创建工作,与毗邻各区县市民政局共同制定了《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毗邻区县(市)和乡镇,共同签订了睦邻友好公约,分别设置安装了睦邻友好公约碑。联检65公里“**石柱”县级边界线,埋设2颗界桩。完成了李河、后山等13个乡镇集镇道路地名标志设置任务,审批命(更)名了8 条地名。
4.社会事务管理有新成效
(1)殡葬管理卓有成效。全区实行火化的镇乡(街道)35个,火化率58.2%,火化区的火化率达到100%,截止10月底,火化遗体5815具,比去年同期增加213具。会同国土、林业、监察、公安等部门,开展了非法墓地、活人墓、超标准大墓、豪华墓的清理整治工作。截止20xx年10月底,共清理活人墓10座、超标准墓12座、乱埋乱葬坟墓177座,经教育主动迁入合法公墓的丧属25家,现场查封9家生产经营点,收缴建墓工具60件。首个法定清明节,我局被市民政局表彰为一等奖,民政部通报表扬我区优秀观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