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日臻完善
——建立和完善了以城乡低保救助制度为基础,临时救济、经常性社会捐助制度、社会慈善事业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着力解决困难群众“四难”问题。一是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建立了覆盖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医疗救助制度,基本医疗救助金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4的比例,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十五”期间,全市有21561人次申请并得到了医疗救助,支出基本医疗救助金873.99万元。自我市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至今,共支出34.04万元用于13614名农村低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其中金湾、斗门区的1047名五保对象已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占全市五保人数的91.9。二是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十五”期间共安排404.17万元(其中自然灾害救济款309万元),用于739户城乡低保、优抚对象的危房改造和维护建设。三是积极解决困难家庭子女“读书难”问题。根据《**市特困家庭子女减免学杂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十五”期间为全市19504名困难群众子女减免了学杂费,减免金额783.07万元,确保了低保家庭困难学生享受九年义务教育。出台了新的《**市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大学实施办法》,适时提高资助标准,适当扩大了资助范围,凡符合条件的,政府给予考上专科的一次性补助4000元、考上本科的一次性补助6000元,充分体现了政府对困难学子的关爱。两年来共资助300名贫困家庭子女上大学,支出资金118.8万元。四是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会同市司法局出台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机构与民政部门的工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低保对象只要提供有效的《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就能得到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解决了低保对象打官司难的问题。社会救助体系保障了群众的基本经济生活权益,缓解了社会矛盾,为深化改革,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立和完善以救灾工作分级负责、经费分级负担为基础,灾害应急机制相配套,社会动员机制为补充的灾害救助体系。一是出台了《**市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应对自然灾害工作规程》、《**市民政局救灾工作应急预案》,各区也相应制定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以应对自然灾害的发生。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出台,救灾响应机制逐步趋于完善,各部门的救灾职责得以明确,救灾资金的分级负担机制得以落实。二是完善灾害庇护场所。在前几年市投入100万元用于市、**区、**区自然灾害庇护中心建设的基础上,20xx年又安排了238万元,用于区、镇自然灾害庇护中心建设。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市、区、镇(街道)三级灾害庇护网络。三是开展灾民救助工作,解决困难灾民的基本生活困难。“十五”期间,市安排了103万元救灾款用于救灾和解决困难灾民的生活。在20xx年6月我市抗击百年一遇的洪水中,及时启动《救灾工作应急预案》,市、区民政人员协调落实开放庇护场所,安排交通车辆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济款,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确保灾民安全度汛。
——不断完善老年人福利服务体系。一是重点保障城乡孤老及其他特殊对象的基本生活。从20xx年起将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60年代精减退职人员和麻疯病人纳入当地城镇低保救济范畴,自20xx年1月1日起,在全额享受低保标准的基础上按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10执行,切实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二是继续实施镇(村)社会福利中心的改造和功能整合工程。“十五”期间,市投入509万元用于镇(村)社会福利中心(原敬老院)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19所镇(村)社会福利中心(其中有12所达到省一级标准),拥有床位957个,入住率达73,现供养五保对象407人,集中供养率近36,人年平均供养生活费3766元,高于当地一般群众生活水平。同时,为整合和扩大福利机构的规模和床位,20xx年从市福利基金中划拨330万元用于**区**、**、**镇社会福利中心扩建。
2、优抚安置工作卓有成效
——抚恤优待政策进一步落实,优抚对象生活水平逐年提高。严格按《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近年来,按照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不断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全市伤残军人、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人民警察,实现了不分“在乡”、“在职”,统一发放伤残抚恤金。由伤残保健金改发伤残抚恤金后,在职伤残人员每年所领取的抚恤金比原领取的伤残保健金高出3倍以上。根据国家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要求,从20xx年7月1日起,为我市219名革命伤残人员全部换发了新证,为保障伤残人员享受抚恤优待提供了新的可靠依据。截止20xx年年底,全市有定恤定补对象1014人,市、区、镇三级财政共投入定恤定补经费1653万元,年人均定恤定补标准从20xx年的6205元增至20xx年的7297元,增长17.6。医疗补助经费3年共投入451万元,人年均医疗补助经费从20xx年的1787元增至20xx年的1864元,增长4.3。医疗保障水平达到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基本医疗水平。累计评定优待对象1960户,兑现优待金1073万元,年户均优待金从20xx年的4787元提高到现在的6124元,增长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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