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问题
座谈中,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也反映了以下问题:
一是劳务组织化程度较低。外出西藏务工以亲带亲、邻带邻的居多,互助自救式的亲朋联系虽然为初到西藏的资阳人站稳脚跟提供了必要条件,但也暴露出政府服务缺位的问题,对劳务输出与管理还没有上升到政府对政府的层次。
二是有效发挥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作用不够。很多在西藏务工经商的成功人士大多参加了当地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对这方面的情况内地相关部门缺乏了解和掌握,也未能很好地利用这些资源为建设资阳服务。
三是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服务还不到位。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希望在他们每年外出或返乡时,由相关组织与运输部门交涉,开展包机、包车服务,以减少往返排队买票之苦和费用支出。同时,很多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希望回家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享受与城市人一样的国民待遇,源于政策因素,内地目前尚未能提供这一服务。同时,从事建筑的业主反映工程款回笼比较困难,希望有关部门帮助协调。
四是党组织活动开展比较困难。由于党员分散,来自不同地区,加之工作流动性大,很多党组织组建不久就可能面临人数不够而解体的困惑。特别是建筑行业,工作流动性大,一个工程结束后人员就分散了,给党组织开展活动带来了很大困难。安岳县天马乡昌都流动党员支部书记王再川反映,支部现有党员4人,目前分布在昌都、乐山、合川三个建筑工地,只好电话给他们提要求、听汇报。
四、工作建议
1、进一步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劳动就业部门要加强与在外设立的劳务办的联系,利用在外设立的劳务办,收集用工信息,有针对性地组织劳务输出,并针对劳务输出重点基地,加强与对方劳动就业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工作互动,既扶持民间劳务输出,也发挥政府整合劳动力资源的作用,为劳务有秩序地输出、有重点地输出、有选择地输出、有目的地输出创造条件。
2、加强对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服务工作。要针对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反映的问题,由相关部门研究提出解决办法,用于指导面上工作,并把发挥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成功人士的作用结合起来,尽可能地搞好服务工作。
3、有效发挥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作用建设资阳。要激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建设家乡的热情,有关部门也可以有选择性地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的成功人士进行接触,推荐投资建设项目,既为他们提供投资信息,也为资阳筹集建设资金。同时,对在外事业发展好、热心公益事业、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有责任、有声望的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的成功人士,要有选择地把他们吸纳到各级政协组织中来,更加有效地发挥他们的作用。
4、加强流动党组织和工会等群团组织建设。一方面要尽可能地抓好组建流动党组织和流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基础性工作,另一方面要规范其职责任务,与内地相应组织区别进行管理,不能用同一标准去要求。比如,对于组建的流动党组织,主要应赋予其做好流动党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党费收缴管理工作,领导流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工作,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等四项职责,对于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则应由申请人向内地所属单位、村、社区党支部提出申请,由流动党组织提供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内地党组织进行审查后决定是否发展。流动党组织不负责具体发展党员、不负责党内统计,既符合客观实际,也能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作用,与内地党组织相互配合协调。由流动党组织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既可为开展组织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也不会影响内地的党费收入。外出流动党员绝大多数是农村党员,每人每年缴纳党费2.4元,即使全市3万名流动党员全部向流动党组织缴纳党费,全年仅7万余元,只占全市党员直接缴纳党费总数的近2%,不仅如此,还应根据流动党组织开展工作的情况,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市、县留成党费中拨出一定比例,用于补助流动党组织开展活动。依靠业主党员提供经费支持开展组织活动既不现实,也不利于活动的持久开展,对加强流动党组织建设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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