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牵头部门及实施单位每月定期向区森工办和林改办报告本单位森林工程建设和林改情况。
3.各牵头部门和实施单位有关动态要形成一周一报于每周四的下午5时以前报送电子文本,国有林场、园区(风景区)、联系镇街的区级部门要形成一个月一专报于月底前报送电子文本,各种信息可附照片,同时,要报送反映造林前现状和造林后效果照片。
4.牵头部门和实施单位在工作中有好的经验和成功作法随时向区森工办报告相关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搞好宣传动员、营造强大声势,是森林工程建设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扎实有效推进的重要保证和关键环节。为切实加强森林工程建设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全区森林工程建设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宣传部副部长--任组长,区林业局副局长---、---报社副总编--、区广电台副台长---为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林业局、区委外宣办、区文广新局、区广电台、全区森林工程建设其他各牵头部门为成员单位,分别落实专人抓好宣传工作。各镇街和区级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森林工程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宣传工作,落实工作职责任务。特别是各新闻单位要精心策划,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积极组织实施,抽调骨干记者组成专门的采访小组,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有深度、高质量的宣传报道。
2.把握政策,正确导向。森林工程建设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新闻宣传工作必须严守宣传纪律,坚决杜绝有违政策的宣传,发挥好党委、政府“喉舌”和桥梁纽带作用。要针对森林城市工程建设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问题,切实加强正面引导,特别是要向老百姓通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对比算账”等形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组织动员全区上下齐心协力建设美好家园,把----打造成为“森林之城、宜居之都”。
3. 拓展形式,注重实效。开展森林城市工程建设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宣传活动,形式要多样,内容要丰富,效果要实在,操作要便捷。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宣传工作,切忌走过场,搞形式。坚持“三贴近”原则,注重宣传的针对性,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从群众关注的事入手,多反映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多反映基层一线工作动态,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不同侧面,全面准确的进行宣传报道。
4.责任分工。①新闻媒体宣传,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文广新局、区电视台、今日---等单位承办;②户外广告宣传,区市政委牵头,区林业局承办;③演讲赛,团区委牵头承办,区林业局协办;④征文赛,区教委牵头承办,区林业局协办;⑤宣传培训会,各工程牵头部门牵头,建设单位协办;⑥宣传标语由建设单位在辖区内承办。
5.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积极行动,切实承担相关宣传工作任务。同时,要加强团结协作,及时沟通交流,简化办事程序,相互理解支持,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坚决杜绝推诿塞责、吃拿卡要等行为。各镇街、区级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向区森工办、区林改办报送森林工程建设和林改情况,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新闻线索,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宣传报道准确及时。各镇街及相关部门信息上报情况纳入森林工程建设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