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着力增强公共决策透明度
我们坚持把推进政务公开作为一项全局性、战略性工作来抓,求真务实,创新举措,深入开展。一是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突出抓好行政审批权清理工作,做到“该除尽除”、“应减必减”。今年上半年,共废止了《关于下达地产品销售任务的通知》等×个文件,核减×个单位行政审批权×余项,改为备案制×项,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份。建立以县投资服务中心为龙头,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级便民服务室为基础的便民服务网络,形成上下联动,方便快捷,覆盖县、乡、村三级的行政服务网络模式,提高了行政效率。二是切实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围绕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征用、城区开发、社会保障、财务支出、国有资产管理等重大决策,全面向社会公开,提高政府重大决策的透明度。以行政执法“窗口”单位为重点,凡面向群众的行政审批、登记、ban证、收费等事项一律公开,切实为群众提供高效快捷服务,同时,要求全县各单位制定信息发布栏,定期公开社会关注的工程招标、社会保障、岗位公开竞争等热点事项。三是逐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制定和实行了领导干部任中审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公示制度、重大事项表(票)决制、制度执行公开问责评议等10多项规定,促进了政务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权力运用监督,实行“阳光村务”,完善“两个议事会”制度,拓展延伸政务公开监督触角,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四是不断强化政务公开考核。通过领导交办、督办、查办等各种形式,加大对部门和乡镇政务公开指导和督促力度,同时把政务公开列为行政效能监察重点内容,严格考核,有力保证了政务公开的高效落实。
五、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大力加强行政能力建设
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用法律手段调控经济和其他领域的活动已成为政府工作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县在积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中,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执法力度,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建立民主决策、重要决策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会办制度,凡是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文件,县政府领导一律要召集部门相关领导和业务人员进行认真研究。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均要向社会公示,并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定期召开政情通报会,每年分两次向人大和政协报告县域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和行政执法部门服务全县经济发展情况。二是落实超时默认和缺席默许制度。制定出台了《机关工作超时默认和缺席默许制度》,按照有利于招商引资、有利于群众办事、有利于提高行政机关工作效率的“三个有利于”要求,合理确定工作时限,行政机关在受理相对人的各种申请后,无论是否准予,均应在法律、法规规定时限内办结,超出规定时限的视为批准;上级部门在收到下级单位请示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超过时限没有办理的视为同意,企业或个人向机关申请的事项,答复时限最长不超过2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县委、县政府会办或并联审批工作时,参与部门没有按时派员参会或审批的,视为该部门默许会办结果或并联审批通过项目。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全方位构筑政府履职监督网络,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管理。制定出台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责不下移、失职必究”的要求,对涉及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出现重大失误并造成经济损失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实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为增强依法行政、责任行政的现代行政理念,促进各行政部门依法行政,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我县制定出台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县政府法制办每半月与县法院行政庭沟通一次,及时掌握各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首长的出庭应诉情况,并对未按规定出庭应诉的行政部门负责人以督查通报的形式进行通报批评。今年上半年,全县行政首长开庭审理的行政案件有15件,出庭应诉的有12件,出庭率达80,有力地促进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从总体上讲,近年来,我县政府对经济的直接干预减少,宏观调控能力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水平有了较大提高,行政管理方式有了很大变化。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些部门和单位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服务经济发展观念不够坚定;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等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仍然少数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还没有得到全面解决;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现象还会时有发生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进行研究解决。同时,近期,我们还将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