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改进工作的的思路和措施
(一)工作思路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打牢“四个基础”,实现“四大突破”的总体工作思路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持之以恒地抓好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强化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推进上党盆地和**湿地“两地”保护,实施治污减排和蓝天碧水工程,以实际行动为加快推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工作任务
1、落实污染减排任务。要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加大投入的战略机遇,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程,坚持厂网并举、管网优先的原则,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确保潞城市、襄垣县、黎城县、壶关县、武乡县等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尽快运行并达到设计能力,发挥效益;沁源县、长子县、屯留县、沁县、平顺县等污水处理厂要加快建设进度,在20xx年6月底前必须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同时在继续建设电力、焦化企业脱硫设施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钢铁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建设。
2、强化环评审批服务。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坚决兑现“便民高效、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廉洁自律、公平公正、严格审批、强化验收”的7项承诺。对于满足环境准入要求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适当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质量,充分发挥环评在扩大内需、推动科学发展中的作用。对于不符合环评要求的项目,要主动在技术和政策等方面提供服务和指导,及时向业主做出解释,说明不予审批的原因和理由。
3、加大环境执法监督力度。全面清查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彻底摸清全市环境家底,建立污染源档案和污染物减排档案。对重点气、水、固体废物污染源实施经常性监管,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标、超总量排放和非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典型案件要挂牌督办,对严重违法违规的要追究责任,实施限批。
4、强化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的环境保护和水质监测与管理,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要建立水源保护区,加强监测和监管,坚决依法取缔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大力推进农村污水、垃圾污染治理,逐步推进县域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加强对农村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防治农村地区工业污染。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科学划定畜禽饲养区域,改变人畜混居现象,改善农民生活环境。
5、推进环保能力建设。加强环保机构建设,落实职能、编制和经费,确保环保行政管理、监察、监测、信息、宣教等行政和事业经费支出,解决环保执法人员纳入公务员序列问题。加强环保执法建设,各级环境监察机构、环境监测站必须达到国家和我省相应能力标准化建设要求,重点河段监控断面水质实现自动监控,建立环境生态质量指标监测信息网络,建立市、县级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测仪器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6、落实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责任。要把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指标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按照《山西省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工作实绩考核暂行办法》规定,对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排名前三名者给予县(市、区)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奖励;排名后三名者,当年对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两年在倒数三名之内者进行通报批评,并对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三年在倒数第三名之内者,对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实行相应的组织处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三)主要措施
1、着力解决思想认识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问题。我们必须从思想上突破阻碍科学发展的思维定势,突破影响科学发展的工作模式,突破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正确认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促进环境与经济的高度融合,破解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调难题,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一要树立“开放意识”。要从故步自封的思想观念中解放出来,将自身的工作经验不断升华运用,注重吸取兄弟市乃至全国的先进环保经验为我所用。要形成“跳出环保看环保,围绕发展抓环保,搞好环保促发展”的开放理念。二是牢固树立“前沿意识”。要从见物不见人的观念中解放出来。随着人民群众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绿色理念逐步深入人心,环保部门已成为党政执政的重要方面,我们必须不断强化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勇于担当重任,自觉融入加快推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的主战场。三要牢固树立“进取意识”。通过实践科学发展观,摒弃墨守陈规、故步自封的意识,确立逢一必争、逢冠必夺的思想,凝聚团结拼搏的士气,敢为人先的勇气,积极进取的锐气,争创一流的豪气,确保我市环保工作走在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