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加强
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按照“四民主、两公开”要求,通过建章立制、实行民主公开和民主集中制,强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并实行政务、财务公开公示制度,进一步推进了依法治理的进程,创建率达90%,村(居)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功能不断完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中介组织全面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健全民主管理等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管理机制,把学法用法情况纳入经营管理和效益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评价及评估机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县电力公司、电信公司、剥隘七醋厂、花甲锰粉厂等重点企业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并普遍聘请了法律顾问,为企业解决遇到的法律事务和职工法律诉求合法引导,促进了企事业单位经济发展。
(六)法律监督不断强化
加强党风监督和廉政监督工作,逐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前谈话制度、诫勉谈话制度、述职述廉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推动党员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制定详细的监督计划和可操作的监督办法,先后组织开展了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小灵通捆绑使用办公电话等专项清理工作,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廉政自律、厉行节约八项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把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上来。坚决杜绝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和以同乡会、校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不廉洁行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成效显著,党政领导班子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各项廉政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县人大根据法定职权开展执法检查和监督,制定了详细的监督计划和可操作的监督办法,坚持围绕保增长,加强对国民经济和财政预算的审查与监督;围绕保民生,加强对民心工程建设的监督;围绕保稳定,加强对行政司法工作的监督;围绕保落实,加强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年内共共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67件,办结率均达到100%。县纪检监察机关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创新信访举报形式和渠道,开设了检察政务网,落实首办首问责任制和领导包案负责制,加强信访举报案件的查办、督办,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社会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有效发挥,各种监督渠道保证畅通。
(七)法制宣传稳步推进
全县建立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运行机制,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得到进一步加强。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三月综治和法制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部门法律法规宣传日活动,广泛宣传宪法和部门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实施”法律六进“活动,各级各部门自主开展学法培训,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进乡村(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单位、进军营等活动,工作人员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广泛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成功举办全县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五五”普法骨干培训、全民普法考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法律知识竞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年等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办好《××政法》、《法制园地》等法制类专题栏目,及时播报地方法治工作动态。20xx年,全县共开展法制宣传18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5万份,出动宣传车宣传52次,为中小学上法制课46次,出板报、橱窗120期,悬挂横幅45条,广播、电视宣传860次,发放《农村常用法律知识读本》9.2万本,向学校赠送《青少年常用法律知识问答》3.2万册,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2500余人次,宣传法律法规10余个,受教育群众达18万余人(次)。
(八)社会和谐平稳发展
全县围绕扰乱矿山管理、公路建设、征地诉迁、道路交通等正常管理秩序的治安处罚行为,围绕“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围绕涉黑涉恶及其它严重刑事犯罪行为,围绕破坏社会环境和保护未成人合法权益等大力开展专项打击和综合治理,积极清理执行难案,有效整治各种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不良行为,农村基层群防群治机制健全,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改善。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建立、人员到位、制度完善、对象清楚、监督落实,防控体系进一步健全,工作扎实稳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日趋完善,人民调解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运行良好。坚持县、乡每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村每周排查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将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300余件,比去年同期下降6%。协助州局顺利举办云南、广西两省(区)四州(市)行政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会议,加强了我县与周边县市联防联调工作力度,维护了边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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