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案件检查工作要严格把握政策,依法依纪办案
国有企业违纪违法案件政治性、政策性都比较强,涉及范围比较广、社会影响也比较大。因此,在查办案件中要综合
考虑政治、经济、社会的效果和对企业改革、发展、稳定造成的影响。正确处理严惩腐败与保护改革的关系,严格执纪与构建和谐的关系,维护国企深化改革成果,保护干部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企业的正常经营和深化发展。这就要求在查办案件中,必须坚持执纪与执行政策的有机结合,正确把握查办案件的时机节奏,分清轻重缓急,摒弃片面追求惩处效果、机械办案等单纯业务的观点,充分体现党的政策,惩教结合,宽严相济,坚决惩治腐败者,挽救失足者,教育失误者,保护无辜者,支持改革者。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党纪条规为准绳,既要体现办案结果的公正,又要体现办案过程的合法。要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正确使用案件检查措施。要建立健全办案工作制度,严格履行办案工作程序,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障被调查人员的合法权利。用科学有力的事实确保案件的准确定性,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要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六、案件检查工作要加强队伍建设,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国企的违法违纪案件呈现多发高发的态势和新的特点。面对长期、艰巨的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我们必须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要把政治坚定,业务素质高的纪检干部充实到查办案件的队伍中来。从事案件检查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秉公执纪、坚持原则、刚正不阿;要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要加强自身修养,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的政策、法律法规、财务、金融等知识,拓展知识面,改善知识结构;要加强实践锻炼,拓宽工作视野,努力提高办案技能和水平,善于办案;要加强反腐倡廉理论研究,不断深化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努力塑造一支思想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优良、能打硬仗的干部队伍。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坚决反对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因此,要求案件检查工作要不断研究新形势下违法违纪案件的特点、规律,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不断创新理念思路、机制体制,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