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始终以人民利益为重,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的思想,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把坚持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研究制定服务保障民生的具体措施,为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坚持“突出重点,创新方法、合力推进、讲求实效的原则”,增强整体意识和全局观念,打破业务界限,创新工作理念,拓宽工作思路,丰富工作载体,增强工作实效。
1、在基层工作上要进一步在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能,构建大调解网络上下功夫,着力抓好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法制化、规范化“三项建设”,着力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预防矛盾纠纷和法制宣传教育三项功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基础作用。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衔接配合机制。努力形成大排查大调解格局。进一步加大农村维稳工作力度,着力解决农民的所求所盼。就目前而言,“发展生产、环境和社会治安”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面“村民自治、人人成为主人”则是确保在新农村建设收到实效的关键。生产的发展,离不开稳定,而稳定将离不开一个好机制和一批关于化解矛盾、调处纠纷的“热心人”,因此我们仍要加强“治调”组织,加强治调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治调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2、法制宣传工作,要进一步在创新形式、提高普及率和实效性上下功夫。围绕“五五”普法规划确立的重点内容,继续深入开展有关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促进民生问题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突出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普法教育,抓好重点对象的法治理念学习教育,注重实效性,推进全民普法教育不断深入。要进一步加大农村普法工作的力度,着力解决农民的所思所想。就目前而言,要转变观念,放低重心,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方法为广大农民宣传法律,要宣传与农民关注的法律知识,采用“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急农民之所需,送农民之需法。要充分利用司法行政职能优势,编印宣传小册子、宣传展版,组织法制文艺,主动送法下乡,并形成制度。帮助农村建立法律图书室或图书角,方便农民查阅。
3、法律服务工作,要进一步在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能力上下功夫。要坚持高点定位,融入中心,更多地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的难点,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来开展工作,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要进一步完善法律工作者参与涉法信访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大农村法律服务的力度,着力解决农民的所急所需。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的优势,要动员和组织法律服务所与行政村结对,形成制度化。村里重大事项法律服务人员把关,解决农民法律上的疑难。要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受援面,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要求。对困难群众将提供以“优先审批、优先服务、优先指派”为主要内容的“三优先”法律援助。司法所多监督、多检查、多走访、多回访,让这项工作真正成为利及百姓的“惠民工程”。
4.进一步健全完善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巩固科学发展的成果,必须有一套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今年,是发展时期,建立健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机制,是我们解决在建设发展中遇到诸多难题的重要措施。围绕战略目标,用科学发展观的思维方式,按照的总体思路,找准、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实际问题,在一些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建立一套符合建设发展的、科学完整的安全发展、业绩评价、绩效考评、约束激励等机制。结合在实践过程中突出的问题,用发展的眼光,科学的态度,健全和完善。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提高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把制度建设在各方面落到实处,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5、进一步促进行政效能建设的科学发展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要结合建设“平安衡山”的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机关执行力为突破口,抓好行政效能制度建设、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干部素质这三个重点,结合实际,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激励四位一体的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努力成为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适应科学发展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