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坚持司法为民,大力
抓好涉诉信访,着力打造“稳定工程”。认真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切实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上级法院交办信访积案结案率100%。全院涉诉信访工作呈现出上访少、申诉再审少、无理缠诉少的良好局面。一是坚持畅通信访渠道,矛盾排查到位。健全涉诉信访源头预防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涉诉信访,着力把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全面实行法官判后答疑、审判执行人员信访值班制度,大力推行“阳光信访”建设,坚持案件排查制度,将月排查、季度排查与专项排查活动相结合,按照“四定一包”模式均限期督办结案。二是坚持把握关键环节,调处化解到位。坚持因案施策,对个别确有瑕疵的案件,耐心解释,该纠正的坚决纠正;对实体处理确实无误,但上访人没有得到实际执行的,通过纳入执行救助基金等手段,帮助解决上访人实际困难。三是坚持严格督导检查,责任落实到位。严格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办案人员责任。开展领导分片包干,重点案件进行了督查,有力促进了工作落实。
4、坚持司法公信,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着力打造“惠民工程”。扎实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推动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一是加强“三项保障”。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清积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强化警力保障,机关先后抽调精干力量,合力攻坚克难。强化物资保障,购置和调配执行车辆等,有力保障清积活动开展。二是着力“五不放过”。坚持“五个不放过”,组织专门力量先后多次对执行积案特别是“六类重点”案件,进行了逐案梳理排查、分类登记、造册建帐,逐件执行。三是强化“五个威慑”。通过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联动,加大刑事威慑力度;加强与金融、工商管理等部门的联动,加大民事威慑力度;加强与综治、纪检监察部门的联动,加大行政威慑力度;加强司法制裁措施的运用,加大司法威慑力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动,加大舆论威慑力度。公开曝光执行“老赖”,责令被公布的 “老赖”限期履行人全部义务。四是落实“四个责任”。严格落实执行法官全员责任,实行每案定人、每案施策,件件落实责任,案案细化措施;对重点案件挂牌责任,严格落实领导检查督导责任,采取派员督办、跟踪督办、电话督办、书面督办等多种形式,确保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整体推进。
5、坚持司法廉洁,大力加强司法廉政建设,着力打造“形象工程”。全院精心组织,着力“五个强化”,认真贯彻落实 “五个严禁”和 “两个规定”:一是强化舆论宣传。将“五个严禁”和“两个规定”制作成廉政卡,向当事人发放,通过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鼓励案件当事人和广大群众举报违反“五个严禁”和“两个规定”的行为。二是强化工作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认真执行各项廉政制度,签订了认真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的承诺书,层层落实责任。举行了“廉洁司法”宣誓活动,全体干警进行了庄严宣誓,以此表达贯彻落实五条禁令的坚定决心。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子邮箱,全部开通了具有全天候自动接听录音功能的举报监督电话,由纪检组安排专人负责接听、记录。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健全完善纪检监察组织推动机制、投诉查办机制、明查暗访机制、惩戒处理机制、责任落实机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展示了法院良好形象。
四、围绕三个中心,深化主题活动,在促进法院队伍科学发展上开拓创新。紧紧围绕落实“司法为民、队伍建设、后勤保障”三项中心工作任务,扎实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在促进法院队伍科学发展上开拓创新。
1、坚持与时俱进,大力解放思想,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召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中层干部会进行动员,邀请市委巡视组、市学习实践活动检查指导组等领导重点辅导,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一是突出学习重点,务求学习实效。始终把集中讨论作为中心组学习的“关键部位”,把分组讨论作为部门学习的“重点环节”,把学习园地作为干警自学的“交流场所”,重点围绕“三本书”,做到原原本本学习。坚持“领导带头讲、专家辅导学、结合实际查”方式,院领导分别进行了学习辅导报告,使党员干部学文献,探求发展理论的源头,激发了学习热情,活跃了讨论氛围,提高了活动质量。二是坚持开门开放,深入开展调研。采取“横向走出去”、“纵向走下去”调研方式,院领导先后带队走访了企业,召开企业代表座谈会,与企业共商对策、共防风险、共谋发展;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和律师座谈会,广泛征集意见建议。三是坚持求真务实,着力分析整改。认真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专题研究整改措施,形成了分析检查报告,提升法院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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