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改革实施的稳妥性和分阶段性。在改革的步骤上,根据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分析不同地区改革的条件和环境,分解工作任务,区分轻重缓急,将改革试点工作划分为不同的阶段目标。始终强调把握好改革的长远性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的关系,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妥善安排。通过各阶段工作任务的开展和阶段性目标的实现,扎扎实实地确保了改革试点工作的稳定、有序、顺利进行。
在增资扩股与“花钱买机制”问题上,专项央行票据扶持政策的设计机制,要求信用社以转换经营机制必要条件,改革进程中重视转换经营机制的各项工作。对各类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产权制度改革,始终强调法人治理结构的体制和机制建立,监管、管理部门一直在督促、指导、帮助信用社完善所必须的各项规章制度;各项监管、管理的规定、指导意见已陆续出台。监管、管理部门和各法人机构均把健全法人治理各项必须的基本规章制度列入工作目标。
(五)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试点省份的地方党委和政府均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金融的领导为组长,各有关单位参加的信用社改革试点领导小组,集中人员,明确责任,在组织实施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地方党委和政府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的重视,是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凡是地方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抓,分管领导工作深入到位的地方,改革的力度就大,进展就快,效果就更明显。
(六)正确的市场定位。各地区信用社明确功能定位,承认信用社的商业化和股份化趋势,不再执著于“合作制”的原教旨主义观念。信用社定位于建立真正的社区银行,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扩大投资股的比重,改善内部治理结构,使信用社真正成为独立经营的市场主体。同时,还加强跨区域的资源整合和竞争,打破地区垄断局面,进一步提升其竞争实力。
改革所取得的成效虽然是初步的和阶段性的,但却具有跨越性、历史性的意义。因为,半个世纪以来,农村信用社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令人刮目相看,这样扬眉吐气,这样振奋人心。农村信用社终于活过来了,特别是经过30年的徘徊和探索,明确了发展方向,终于初步找到了一条符合自身发展规律、兼顾各方利益、充分调动多方面积极性的改革发展道路。广大信合人增强了信心,看到了发展的希望。相信只要沿着这条路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走下去,就一定能够走出一条中国合作金融事业发展壮大的成功之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40多万信合职工沐浴着改革的春风,焕发出朝气蓬勃的活力,正满怀信心地开创农村信用社灿烂辉煌的美好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