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学学看123范文中心总结报告工作体会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业务培训班专题辅导材料之三» 正文

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业务培训班专题辅导材料之三

[10-15 15:43:38]   来源:http://www.xxk123.com  工作体会   阅读:8860

导读:召开村民会议提名的,应当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当场公开唱票、计票,由村民小组会议提名的,应当到指定的地点汇总,并在监票员的监督下,当场公开唱票、计票。候选人名单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审查后,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并在选举日的五天前公布。村委会正式候选人公布以前,依照我省村委会选举办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还必须经过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审查。审查的内容,一是被提名人是否具有选民资格;二是本次提名确定候选人大会是否依法定程序和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三是被确定的候选人是否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如果有,一般应保留得票最多的候选人;票数相同的,应保留职务较高的候选人;也可以协商确定其中一人保留为候选人。3、发布公告。正式候选人确定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于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发布公告,张榜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四)投票前的准备做好正式选举投票前的准备是维护选举秩序、保证依法选举和选举质量,保障选民民主权利的关键。上级选举领导、指导小组要指导村民选举委员会做好如下准备工作:1、决定投票办法。为保证本村本届村委会选举顺利进行,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县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结合本

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业务培训班专题辅导材料之三,标签:班主任工作体会,银行工作体会,http://www.xxk123.com
召开村民会议提名的,应当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当场公开唱票、计票,由村民小组会议提名的,应当到指定的地点汇总,并在监票员的监督下,当场公开唱票、计票。候选人名单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审查后,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并在选举日的五天前公布。
村委会正式候选人公布以前,依照我省村委会选举办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还必须经过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审查。审查的内容,一是被提名人是否具有选民资格;二是本次提名确定候选人大会是否依法定程序和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三是被确定的候选人是否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如果有,一般应保留得票最多的候选人;票数相同的,应保留职务较高的候选人;也可以协商确定其中一人保留为候选人。
3、发布公告。
正式候选人确定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于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发布公告,张榜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四)投票前的准备
做好正式选举投票前的准备是维护选举秩序、保证依法选举和选举质量,保障选民民主权利的关键。上级选举领导、指导小组要指导村民选举委员会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1、决定投票办法。
为保证本村本届村委会选举顺利进行,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县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本届村委会选举的投票办法。办法要规定以下内容:
(1)投票方式。投票可分为选举大会投票、兼投票站投票和流动票箱投票两种方式。
依照我省村委会选举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选举(包括提名投票选举)必须召开选举(提名选举)大会投票。对居住分散以及老弱病残、个别不能中断工作确实不便到选举会场和投票站投票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报乡级选举指导小组批准,并报县级民政部门备案,设若干流动票箱组织投票。
(2)投票次数。投票次数是指一次性投票和分次投票。一次性投票是指将主任、副主任、委员的候选人印在一张选票上,选民一次将票投入票箱;或者将主任、副主任、委员分别印在三种不同颜色的选票上,选民也一次性将三张选票同时投入票箱。分次投票是指先投主任票,选出主任后,再投副主任票;选出副主任后,再投委员票,三次发票,三次计票,三次投票。这两种投票次数都是可以的,合法的。但是一个村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2、确定、培训投票选举工作人员。
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不得担任投票选举过程中的“三票人员”及代写人,以上人员必须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或确定。
投票选举工作人员的数量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选举大会会场的投票选举工作人员,除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外,应有维持秩序的工作人员若干人,总监票员1人、唱票、计票、监票员若干人,秘密写票间监督员若干人,代写人若干人。必要时设立投票站和流动票箱。每个投票站要确定相应的工作人员,投票站的工作人员参照投票选举大会确定;每个流动票箱要有3名工作人员以上。上述工作人员,都应从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中产生,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事先表决通过,并以公告形式公布。代写人可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从本村教师中聘请。投票选举工作人员确定,公布以后,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对他们进行培训,使他们熟悉选举规程,特别是投票选举大会的程序和注意事项,使每个工作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3、公布投票时间和地点。
虽然在选民登记前已公布了选举日,但未公布具体的投票时间和投票地点。因此,在正式投票选举之前,村民选举委员会有必要将具体的投票时间和投票地点以公告的形式向村民公布。
选举日和投票的方式、时间、地点一经公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变动和更改。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无法产生和确定候选人的特殊情况,需要更改选举日的,必须报镇人民政府批准。更改的选举日,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再次向村民公告。
4、办理委托票手续。
外出的有选举权的村民在选举日不能回村参加投票的,但又不愿意放弃投票权利,解决的办法是委托投票。
委托投票,即外出的有选举权的村民委托有选举权的家庭成员或本人信任的有选举权的村民代表本人选举投票。为此委托投票必须办理书面委托手续。具体程序是外出的有选举权的村民本人填写“委托投票证”,写清楚委托村民的姓名和理由,经村民选举委员会批准后,委托生效。未经村民选举委员会批准,不办理委托手续,不得委托他人投票。选民只有“在选举期间外出的”才可以办理委托票。不是这种情况则不能办理委托投票。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Tag:工作体会班主任工作体会,银行工作体会总结报告 - 工作体会

Copyright 学学看123 All Right Reserved.

1 2 3 4 5 6 7 8 9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