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职工代表大会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负责 www.xxk123.com (www.xxk123.com)大会的组织工作。秘书长、副秘书长由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第二十一条为保证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职工代表大会设立若干个专门委员会,负责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事项。各专门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和成员若干名。专门委员会实行常任制,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致。各专门委员会人选,一般在职工代表中产生,也
可以聘请部分非职工代表的专业人员参加。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由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根据实际情况,****职工代表大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生产经营委员会、评议监督干部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和生活福利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提前向职工代表公开。工会要组织职工代表进行讨论或召开职代会代表团团长和专门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征求意见,并将意见向行政反馈。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职工代表提案的落实情况向下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二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可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
第二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民主测评领导干部和审议通过重大事项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般事项可采用其他表决方式,但都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五条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工会组织召集职代会代表团团长和专门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确认。
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本单位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第二十六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科(大队)级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如遇特殊情况征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可提前或延期换届。
各级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党政领导或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七条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费用,由企业管理费列支。
第四章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第二十八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审议关于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财务报告、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以及实行厂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情况等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或者否决工资调整和分配方案,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措施,机构改革、企业改制、减员分流方案,集体合同及奖惩办法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职工福利费使用方案及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民主评议、监督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及任免建议。
(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由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九条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决定的事项,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变更。
第三十条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决定的事项对各单位、各部门以及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各级组织以及全体职工应当严格执行。
第五章工会组织的职责
第三十一条工会组织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承担下列工作:
(一)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二)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和职工代表大会组织机构组成人员的建议,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三)征集职工代表的提案,接受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
(四)主持召开职代会代表团团长和专门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组织专门委员会进行调查研究,向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建议。
(五)组织职工代表巡视等活动,监督检查职工代表大会决定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六)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培训职工代表,提高职工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对表现突出的职工代表进行表彰。
(七)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的考核、检查、奖惩及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
(八)组织开展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三十二条工会接受职工代表的监督,模范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做出的决定和决议。
第六章管理及相关责任
第三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召开前,各单位工会应提前十五日向同级党组织呈送报告,如需换届则提前三十日向同级党组织呈送报告,提前七日将《职工代表大会预审表》报上级工会审核。
第三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闭幕后,各单位工会应在七日内将会议召开情况和《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书》报上级工会备案。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要按规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并认真履行其职权。如有违反的,其单位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能评为各类先进。
第三十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得阻挠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
第三十七条对侵犯职工代表大会职权及打击报复职工代表等违法违纪行为,上级工会组织有权进行通报,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罚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将处理结果通报工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及其所属单位。
第三十九条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属运输公司工会。
第四十条本实施细则自****职工代表团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