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0xx、20xx连续两年考核为合格等次
(8)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9)分二个层面实行双向选择即:分局机关、直属单位职工作为一个层面;管理段职工作为另一个层面。
2、双向选择的聘用程序
(1)公
布职数、选择条件。
(2)个人申请报名、且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3)对双向选择人员进行百分制考核,确定上岗人选并报分局总支确定。
3、双向选择评分办法及人员的确定
(1)由分局分管领导及新竞聘到位的负责人和工会、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考评小组,采用百分制打分确定上岗候选人。
(2)具体评分办法为:考评小组根据报聘者的德能勤绩打分,满分为100分。
(3)确定上岗人员,每个岗位报聘人员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根据每个岗位需要的职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上岗人员,若同一岗位的报聘者出现同分情况,考评小组投票产生,原岗位工作人员在同等得分的情况下优先上岗。
(4)公示上岗人员。
(5)分局与上岗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落选人员
(1)双向选择落选人员的安排,分局总支根据落选者情况可酌情另行安排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待岗发基本生活费。
(2)中层竞岗落选人员:40周岁以下的进入双向选择程序,其它人员由总支另行决定或按分局有关文件享受有关待遇。
(二)停薪留职人员
停薪留职人员可参与竞岗或双向选择,但不上岗,待停薪留职协议或合同期满后按有关规定返岗。
(三)弃权人员
现在中层岗位且符合竞聘条件人员自动放弃竞聘的进入双向选择,双向选择也自动放弃,分局总支安排岗位又不服从者作待岗处理发基本生活费。
四、回避
参照回避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分局惯例,在上岗人员中实施回避。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在分局机关工作。
五、其它
(一)自本方案发布实施之日起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局所有人员(含各管理段的临时人员)的原任职务自行免除。
(二)本方案解释权在分局总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