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开展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建设活动。各乡镇要制订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建设活动总体规划,把计划生育工作和生育文化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家庭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确保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建设活动取得成效。
三、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从20xx年8月开始,20xx年底结束,大体分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20xx年8月)宣传发动阶段。主要任务是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做好创建的各项准备工作。乡镇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做好前期规划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xx年9月-20xx年7月)组织实施阶段。主要任务是按照所制定的工作方案和有关规定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县创建领导小组要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和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阶段(20xx年8月-9月)查漏补缺阶段。主要任务是查漏补缺和巩固提高。对照优质服务先进县标准,逐项对照检查,查漏补缺,确保按期达标。
第四阶段(20xx年10月-11月)自查验收阶段。主要任务是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总结和自查,县创建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乡镇和有关单位开展创建活动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凡经检查验收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改进,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计划生育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第五阶段(20xx年12月)迎接检查验收阶段。主要任务是做好创建工作总结、材料准备等各项工作,向市上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申报验收,迎接省、市的检查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到位。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进行,县上专门成立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张克功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李玉萍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县计生局,办公室主任由计生局局长兼任。各乡镇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有力工作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二)保障经费,投入到位。把计划生育事业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每年计划生育事业费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年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达到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规定的要求,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的投入。各乡镇要设立计划生育经费专户,对计划生育转移支付、避孕节育免费技术服务等专项经费进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三)严格督办,一票否决。由县创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进行不打招呼的随机抽样检查,采取平时工作过程评估与工作结果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对工作不力、影响全县创建达标的乡镇,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对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失误的乡镇、部门和单位,坚决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