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析党的状况的基础上,中共八大就执政党建设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思想和主张:
第一,从思想教育和制度两个方面来加强党的建设,这是八大提出的党建工作和反腐倡廉的新思路。
第二,强调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的集 www.xxk123.com (www.xxk123.com)体领导,反对个人崇拜和个人专断。这对于党政机关的廉政建设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
第三,强调要加强对党和政府的监督。这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制约权力的手段,可以防止、减少或纠正权力动作过程中的失误或舞弊行为。
1956年11月召开的党的八届二中全会根据波匈事件所暴露出来的执政党建设的问题,认真讨论了中国共产党的建设问
题,提出了防止各级领导人员特殊化,防止产生“特权阶层”的重要思想和主张。并明确提出了两方面的措施:即进行教育和规定制度。这是深化了对中共八大的认识,在中国共产党的廉政建设史上具有深远意义。
但由于“文化大革命”对党和国家造成了全面破坏,反腐倡廉失去了健康有序运行的条件和保障,造成了严重的曲折和倒退。
1978年底,中国共产党召开了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迈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中国共产党的反腐倡廉也进入了拨乱反正、重视法制与民主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重要讲话中,不仅批评了党内的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风气,而且还分析了导致这些风气产生的制度上的弊端,即“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并提出了通过改革制度和严格法制来克服特权现象,推进廉政建设的主张。邓小平的这篇讲话既及时地提出了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重大任务,又指出了一条通过改革制度和健全法制从根本上促进党风好转,推动廉政建设的新思路。按照这一思路,党和国家的廉政建设,不会再走发动政治运动的老路,而要走依靠制度建设和约束的新路;这种制度建设,决不只是对以往制度的恢复和补充,而是包括了对不健全制度的完善;对某些弊端进行改革;通过健全和加强法制来保证各种制度的贯彻。这是一条充满改革精神需要认真地长期探索的廉政建设的新途径。
中国共产党吸取“文化大革命”中法制遭到破坏的沉痛教训,大力发扬民主,建立和完善党内法规和制度,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现在已经初步形成以党章为根本大法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充分证明,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党提出的一系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方针、决策和部署是完全正确的。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的跨世纪的治腐方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揭露和查处了省部级以上的腐败分子有:洪清源(原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倪献策(原江西省省长);罗云光(原铁道部副部长);李效时(原国家科委副主任);王宝森(原北京市副市长);辛业江(原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常征(原贵州省政协副主席);陈希同(原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徐炳松(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于飞(原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殿武(原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孟庆平(原湖北省副省长);胡长清(原江西省副省长);成克杰(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原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等;近期,中共天津市委常委皮黔生、深圳市长许宗衡、广东政协主席陈绍基、浙江纪委书记王华元以及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等又被查处。
三、新中国成立60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基本经验
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始终高度重视党内监督。经过几代领导集体的努力,形成了执政必须接受监督的观念;建立健全了监督机构;出台了一系列监督法规及相关文件。特别是在制度建设方面,普通民众可能不太了解,其实中国共产党已初步形成了一系列比较有效的监督制度,如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罢免和撤换以及审计和申报制度,等等。这些制度得到了较好落实,如述职述廉中规定,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全会报告工作,从十六届三中全会开始实行。由于效果良好,中共十七大作出规定在地方各级党委实行;再如巡视制度,也被实践证明是监督地方官员的有效制度,如陈良宇案,就是通过巡视发现线索后立案查处的。近期,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在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又提出发扬党内民主。有效的党内监督,为中共长期执政提供了可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