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落实责任,突出效果。一是加强领导。**局机关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勇任组长的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作为第一责任人,刘勇局长对活动负总责,带头挂两个基层联系点,带头学习调研,带头解放思想,
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每人挂两个联系点,并负责对分管处室的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指导,积极参加所在支部、分管处室的学习活动,发挥了党组一班人的示范带动作用,为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是落实责任。建立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党组书记负全责,领导小组具体抓,机关各党支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各支部书记是支部学习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局机关各党支部书记既是学习实践活动的积极参与者,也是学习实践活动的精心组织者,带头学习,做好榜样。三是把握标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学习培训提出“十有”标准:每个支部有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方案、有不少于10次的集中学习、有集中学习的发言记录、有学习的纪律要求和考勤记录、有调研的成果、党员干部有个人学习计划、有每天2小时的学习时间、有心得体会文章、有每次学习讨论的发言提纲、有一定字数的学习笔记。四是严格考核。严格实行学习考勤制度,保证学习时间、参与率。将“十有”标准纳入局机关各单位年度工作综合绩效考核,保证学习效果。坚持把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体现到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各项国税工作上,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边整改发现的问题,努力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成果,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
五、营造氛围,突出主体。广大党员干部是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主体。学习实践活动中,结合国税工作特点,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活动形式,搞好舆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确保广大党员全员、全程参加。一是开辟学习的园地。在局机关院内举办学习实践活动专刊,在**局内外网上开通学习实践活动专栏,编发学习实践活动专辑工作简报,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做法和成效,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二是打造交流的平台。发挥**局内外网站、《**国税》杂志、《工作简报》等舆论阵地作用,加强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宣传交流各单位开展活动的经验和成效,引导学习实践活动健康发展。局机关每个党员每人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由各支部推荐1-2篇文章,组织一次好文章评选,评选出的优秀文章在全机关展示。11月,将在内外网站开辟专栏,开展基层评机关、纳税人评国税机关的“双评”活动,实行机关与基层、国税机关与纳税人的双向互动,加强沟通与交流,广泛征求基层与纳税人的意见。营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三是提供展示的舞台。为充分展示机关党员干部的学习实践成效和个人精神风貌,由各支部组织一次解放思想专题讨论会,举办一次青年党员学习实践活动演讲会,开展一次“科学发展、解放思想”专题征文,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参与学习实践活动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