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效提升税收宣传的质效。精心组织了第十七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结合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及20xx年北京奥运会的举行,务实地开展了局长网上访谈、制作国税宣传片、企业所得税法有奖知识竞赛”、“与奥运同行、与税收为伴”欢乐行等一系列富有特色的、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税收宣传活动。税收宣传月系列活动获得总局、省局高度评价,我局被省局评为“20xx年税收宣传月优秀组织单位”。“网上在线互动”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以及20xx北京奥运、环保购物袋搭桥增进税收宣传两个项目被总局评为“20xx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优秀项目”,《企业欠缴税金银行限制贷款》被总局评为报刊税收好新闻三等奖。
四、规范执法,强化稽查,依法治税能力进一步跃升
(一)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积极防范执法风险。今年1月1日,成功上线运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精心组织执法考核工作,加强对申辩调整的管理,积极解决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存在的问题,并利用执法管理系统对今年的税收执法情况进行了考核和通报评比,取得初步的成效。认真做好20xx年度税收执法检查和税收执法监察工作。
(二)从严打击涉税违法,充分发挥稽查威慑作用。加大稽查力度,全年共组织查处纳税户1302户,查补税款4.2亿元,罚款1.97亿元,滞纳金0.25亿元,查补收入合计6.43亿元。继续严查大案要案,查处“1.25套打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成功捣毁了2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团伙,查实虚开企业29户。积极参与了总局稽查局对平安保险集团及其下属共6户企业的全国联查。积极参与了总局稽查局对人寿、财险、证券3户专业公司企业所得税汇总缴纳的全国联查。组织开展对房地产业及建筑业、烟草业、珠宝首饰业、餐饮及娱乐业、证券业5个行业共59户企业的税收专项检查。组织实施“深税行动”“安税行动”,深入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kai发票行为。认真组织各类协查,完成总局、省局重要案件的协查工作。大力清缴欠税,加大稽查执行力度,全年共对82户次欠税企业发布欠税公告,清理稽查查补欠税企业53户,追回欠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共计1670余万元。
加强与银行、边检、国土等部门的协作,成立“税警联合执法领导小组”暨办公室,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欠税公告、阻止出境、宣传曝光等措施清缴欠税,并做好涉嫌逃避追缴税罪的移送工作。认真受理涉税违法举报,做好举报案件查处工作,全年举报案件共查补税款2378万元,罚款606万元,滞纳金185万元,合计3169万元。在深入分析去年稽查工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加强了稽查制度建设,制定了《深圳市国税局案源管理办法》,修订《深圳市国税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管理试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五、规范管理,提高水平,税收征管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征管基础工作继续加强。将信息办设置为相对独立的机构,加强对信息化战略规划、信息化建设工程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管理和监督。正式启动了征管工作三年规划,对我局税收征管发展和改革进行总体设计。规范征管业务流程,完成税收征管业务规程的整理编写及修订,明确了注销税务登记的相关流程。制定汇总申报等四个征管办法,做好日常征管业务审批管理。完成办税服务厅职能调整,理顺机构职能。调整了8个区局,13个基层分局的办税服务厅和5个业务科室的流程和岗责。规范对市局处室业务来函、基层业务问题请示以及123661疑难问题的回复制度,全年处室累计收到并回复基层业务问题122份,回复123661疑难问题共300多项。完成28万多户纳税人的税务登记信息补录工作,提高了税务登记信息质量。完成《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工作方案》,积极协调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委托代征工作,进一步推动国、地税两局协作。开展与工商、人行的信息交换合作,完成4.5万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信息的核查比对,最大限度堵塞征管漏洞。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顺利完成协会换届工作。
(二)纳税评估深入开展。深入推进增值税纳税评估,完成纳税评估流程和程序的统一规范工作,搭建了纳税评估工作平台,实现了纳税评估任务的制定、审批、分配、处理、评估结果反馈及统计等业务功能,增强了纳税评估工作的统筹协调。开展存根联滞留票、海关票异常企业以及金银首饰行业为重点的增值税行业纳税评估。组织对大型电器零售企业存根联滞留票核查,选取增值税纳税评估案例,编写增值税纳税评估培训教材,做好增值税纳税评估培训交流的前期工作。组织开展了20xx年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及检查工作,共对1221户企业进行了所得税纳税评估及检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6169.10万元,调整获利年度57户,查补企业所得税额4001.25万元,比上年增加24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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