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加强管理机构和工作协调。进一步充实调整县、乡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实力量,强化职能,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的职责,做好工作计划制定、人员选派培训、阶段工作布置、信息沟通、舆论宣传、经验总结、年度考核等工作,关心和了解指导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让他们安心工作。要加强各级基层工作队办与新农办的沟通协调,形成更为有效的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管理服务作用。加强支农资金整合,把各部门年度安排的新农村建设项目和资金尽可能下达,由各级指导员参与组织实施,激发不同部门、不同行业指导员工作积极性,实现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
(三)要加强派出单位对指导员的管理和支持。强化派出单位的管理职责,下派指导员必须与原单位工作脱钩,派出单位不得随意抽回安排其它工作。巩固和强化部门包村、领导联系点制度,建立派出单位与驻点村的挂钩帮扶制度,单位领导要经常到联系点指导工作,真正把指导员驻点村作为部门工作的联系点、村情民意的观察点、工作创新的试验点,在财力、物力等方面给联系点更多支持。要协助做好指导员的管理工作,完善激励机制,更加关心爱护指导员成长,条件成熟的优秀指导员要优先推荐提拔和重用。要真正体现组织关爱,帮助解决指导员及其家庭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保证各项应有待遇。
(四)要加强工作队的自身建设。各工作队要切实担负起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教育培训、工作例会、工作汇报、重大事项报告、请销假和《驻村日记》管理等各项制度。各工作队长要在抓好自己驻点村工作的同时,积极履行组织、协调、督查、管理的职责。要采取培训交流等多种形式,教育指导员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坚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坚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在广大农民群众中树立指导员的良好形象。
(五)要加强督促检查管理和舆论宣传。健全完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管理督导机制,定期派出督导组检查督促各地指导员工作和管理服务情况,及时发现和总结指导员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成效,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要强化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日常管理,健全考勤考核制度,确保人员、精力、工作“三到位”。坚持和完善召回重派制度,对表现不佳、群众反映不好、工作难以胜任的指导员,由派出单位召回重派。要健全督查、考核、激励机制,对指导员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走访座谈,对表现突出、各方面反映较好的指导员,组织将给予提拔使用。要把机关干部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与提拔使用更好地结合起来,鼓励更多优秀的人才为新农村建设作贡献。新闻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先进事迹,弘扬他们克服困难、忘我奉献的精神,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指导员的浓厚氛围。
同志们,不断完善和深入实施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制度,是我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州、县党委的部署,抓好落实,抓出成效,为我县新农村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作出新的贡献。希望同志们尽快处理好家庭事务,交接好单位工作,按时到村开展工作。
一年磨练,终身受益。最后,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各位即将赴任的指导员致以良好的祝愿,祝同志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在新农村建设中大显身手,不辱时代使命,不负组织重托,为建设一个更加美好和谐的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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