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
1、加强部门协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市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市农业局作为全市农资打假的牵头部门,把这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全力抓紧抓实抓好。各部门之间,部门内部行政执法机构、依法管理机构、检验检测机构之间,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能配置进行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在开展各有特色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互通信息,联合办案,优势互补,重拳出击。3月份,市农业局、经贸委、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农机局、供销社联合转发了农业部等六部委关于20xx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6-7月份,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与市监察局一起进行调查处理。县(市)农业部门在春耕和秋播时牵头组织工商、质监、供销社、电视台等单位分组分片进行农资专项检查。
2、乡镇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员队伍走上规范化轨道。为增强农资监管力量,延伸农资监管网络,我们在全市聘请了181名乡镇农资监管信息员,信息员制度的建立,解决了基层农业执法机构人员少、监管力量薄弱的状况,减少了监管的盲区,提高了监管的效率。为进一步促进乡镇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员队伍的健康发展,我们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对信息员进行了业务技能和行为规范的培训,使之具备相应的辨假识假技能和职业行为道德。各县(市)农林部门还建立了信息员考核评价制度,考核时坚持德绩并重的原则,结合实际工作表现确定考核等次,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予以调整,从而确保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农业行政执法的整体形象。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信息员队伍也越来越发挥出其在农资监管中的作用。
3、推行守法经营责任制。全市农技推广系统积极推行守法经营责任制,以农资经营执行“五条禁令”为核心内容,市、县、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与隶属的经营单位之间签订了“五个层次”的责任状,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严格责任追究,农技推广系统发生违法经营,依法从严查处,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在责任区内发生农技推广系统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严重损害农民利益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农业系统条线工作考核一票否决,凡在县(市)、区本级农技推广机构或农资经营单位发生的,取消该县(市)、区农业部门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农技推广系统发生违法经营,造成重大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情况予以通报;农技推广系统发生违法经营,严重损害农民利益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对责任区内的相关农业项目和投资给予相应制裁。
4、倡导诚信经营。每两年评定一次农资诚信经营单位,3月12日将评定的68家“20xx-20xx年农资诚信经营单位”在《南通日报》上进行了公布,并将报纸、铜牌分发到各个单位。评定出的农资诚信单位十分珍视“诚信”这块招牌,不但能自律经营,而且还能影响和带动一批经营单位守法、规范经营,共同维护了全市农资市场的经济秩序。在树起诚信经营这块牌子后,我们也注重加大对诚信经营单位的宣传和扶持力度,为农资诚信经营单位创立营销品牌,扩大服务领域,鸣锣开道,保驾护航。
(五)提升素质、转变观念,努力建设高质量执法队伍
20xx年我队和海安、如东县农业执法大队被省厅表彰为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先进集体,海门市农林局被农业部表彰为农业综合执法先进单位,另有三位执法人员为先进个人,受表彰数名列全省前茅。我们围绕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高效廉洁的高质量执法队伍的目标,重点开展了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教育,在全市农业执法队伍中努力营造热心为农,公心办案、真心做事的良好工作氛围。
一是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人员的思想状况、职业操守怎么样关系到我们的工作能不能更好的完成,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我们的信任,关系到整个农业行政执法形象的树立,为此我们坚持以思想为先导,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我们利用业务学习的时间组织全队人员学习,引导全体队员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养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事业观,提高了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能力,使大家绷紧思想上的弦,自觉约束自身的行为,明白何所为、何所不为。全体执法人员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切实为农服务,主动将服务与管理结合起来。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做到文明办公、礼貌用语,对所有举报都认真、热情对待,做好记录,有案必查,认真落实每个举报案件,取信于民。对来电举报突出一个“快”字,查处案件突出一个“公”字,受理投诉突出一个“诚”字。20xx年度,接到各类举报电话44个,举报信函8件,来人咨询28次。按照有关法规和程序移交和分工,及时给予了处理。下发查案通知15个,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