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我县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xx年)》和实施新村扶贫工程的最后一年。我办按照县委、县政府“推进项目保增长,资源转化兴产业,惠民富民促和谐,创新党建强保障”的四大工作主题,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全县共投入国家财政扶贫资金860万元,认真实施以新村、产业化、劳务培训和社会扶贫等为
主的扶贫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改善了16672人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项目区22860人直接或间接受益。
一、20xx年扶贫开发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实施新村扶贫,有效改善贫困村面貌
20xx年是实施新一轮十年扶贫规划的最后一年,我们围绕新农村示范片建设要求,按照《中共渠县县委、渠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渠委发[]40号)、《渠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意见》(渠府发[]50号)文件精神,结合扶贫开发工作实际,采取“十二制措施”,认真规划、实施望溪乡庆安村、卷硐乡逢春村等8个新村扶贫工程。新村项目在规划前,分别召开村、社干部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把群众最盼望、最迫切希望解决的事情首先办好,今年启动实施的8个扶贫新村,安排基础设施项目资金391.2万元,占资金总量的97.8%。在项目实施中,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按照“村民自治,一事一议”原则,组织村社干部群众积极集资、投工投劳,参与新村项目建设。同时,全面推进了扶贫“首扶制”,严格实行资金、项目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20xx年9月前,全县8个扶贫新村已全面竣工,进度快、效果好。共新修水泥路22.85公里,整治三坪塘1口,落实首扶制项目24户,扶持贫困户仔猪96头,农民实用技术培训4000人次,充分发挥了扶贫资金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拓宽互助资金融资渠道,促进贫困群众增收。
今年,为进一步规范运作,拓宽融资渠道,5月5——6日,我们与财政局、人民银行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4个互助资金试点村的项目运行情况逐一进行了检查,规范了管理,完善了制度,拓宽了渠道,促进了农民增收。截止11月底,融资71.33万元,累计发放借款85.12万元,收回借款34.07万元,惠及211户贫困户,更加有效地帮助他们解决了“想发展无本钱”的现实困难。同时,按照上级要求,20xx年6月规划上报了20xx年15个贫困村村级互助发展资金项目。
(三)加大产业化项目争取,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今年,我们在对去年扶持的渠县三板乡蔬菜基地、河东乡菊花基地两个产业化项目加强监管的同时,加大了项目争取力度。20xx年争取到产业化项目200万元,比去年增长100%,现已按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规划上报产业化扶贫项目,待市、省批复启动实施,实施后将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四)有序实施劳务培训,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
20xx年,我县根据省、市精神,按照“抓培训、强素质,重输出、增收入”的思路和“选准人、送对门、促脱贫”的要求,会同县民生办、财政局,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了20xx年劳务扶贫培训基地。各培训基地,采取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培训到位、监管到位等措施,分期分批对全县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实施为期35天的计算机操作、服装、厨师等专业的技能培训850人,占任务的100%,实现了培训率、结业率、ban证率达100%,就业率92%以上,有效地提高了农民工的整体素质和择业就业能力。
(五)开展“挂、包、帮”活动,形成“大扶贫”格局
我们一方面积极组织协调贫困村所在的乡、村领导,加大省、市、县帮扶单位的协调力度,争取他们对帮扶村的关心、支持,另一方面,根据省、市、县要求,广泛开展“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收到了明显效果。今年渠县“7.18”洪灾后,省、市、县帮扶部门积极到帮扶点查灾、核灾,帮助灾民抗灾自救。目前,2个省级部门、13个市级部门、126个县级部门、60个乡镇和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先后共争取和帮扶资金达100多万元。
(六)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发挥其经济、社会效益
按照上级要求,扶贫资金严格实行了县级财政报账制,建立专账、专人管理、专户储存。进一步完善了新村扶贫工程项目技术人员负责制、工作限时办结制、验收决算制、工程项目审计制、项目公告、公示制等一系列制度。工程项目资金实行全额垫资,验收合格按规定一次性拨付,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了资金安全。今年4月,县审计局对全县扶贫工程进行审计,8月按照省、市要求,上级对全县扶贫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均未发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12月3日,市、县人大代表视察扶贫工作,得到了领导和代表们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