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开展瓶装液化气价格检查。一是加强对乡镇零售网点的监督检查,经检查,下党乡液化气经营点擅自提高液化气价格,检查人员当场给予处罚,罚款200元。二是对城关地区的液化气经营点进行不定期检查,时常上街监督检查。三是对燃料公司贮罐站进行专项检查,确实从源头制止乱涨价行为的发生。通过检查,使我县液化气价格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12、今年五、六月份,由于台风的影响,我县市场价格动态有所波动,对此我局积极开展灾后市场价格秩序检查。一是对各大超市的米、油、蛋、面及市场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有关商品和液化气价格进行检查。二是对建材价格进行检查。由于我县钢材价格受源头价格的影响,钢材价格每吨提高300~500元;建筑用小石子价格每立方提高15元,其他建材产品价格相对稳定,最近建材产品价格已有所回落下。
13、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开展以“诚实规范标价、制止价格欺诈”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并会同工商、消费者协会等有关单位联合上街进行咨询,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
五、注重社会监督,价格投诉举报网络日益健全
1、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从去年起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以价格服务进农户、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进商场为主要内容的“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进农家,对涉农收费项目一律实行公示制度,进社区,公示了水电、卫生、物业等项目的收费标准,进校园,落实了教育收费政策,进医院,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标准的公示延伸到了科室,进商场,经营商品明码标价,并积极推广明码实价制度,实行价格诚信经营。
2、依法行政,取信于民。价格举报是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价格工作的重要窗口。我们本着“群众的利益无小事”的原则,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对群众举报属实的案件坚决依法查处,决不姑息。一年来共接到群众投诉举报2件,办结率为100%。
六、拓宽服务领域,开展涉案财物价格认证。
1、依法开展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涉案财物以及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工作,共受理各类价格鉴28件,鉴定总额18.5万元,为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办理案件提供了客观公正的价格服务。
2、加强价格监测和预警。密切跟踪粮食、农资、成品油等七大类48个品种重要商品和17个品种生产资料价格的变动情况,实行一、三、五“每周三报”制度。在h1n1甲流期间对4种药品进行每日一报,共向上级价格部门和县各套班子领导上报重要涉农商品价格监督表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测表134期,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3、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深入乡镇农户调查农民收支、种植情况,指导调查户收集调查资料,及时准确上报有关资料和数据。
七、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1、搞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继续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做为工作重点,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进行思想动员、宣传发动,学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方案,确定专人负责,把政风行风工作贯彻物价工作始终。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我局切实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把政风行风工作贯彻物价工作始终,领导负总责,各股室负责人各司其职,并确保一定的精力抓好政风行风工作,真正形成齐抓共管,共同负责、常抓不懈的工作格局。并按照“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维护群众利益”的纠风工作思路,强化“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筹划、精心组织、上下联动,保证政风行风工作质量。
3、找准问题、积极整改。围绕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按计划、有序地开展查找问题,通过自查自纠,发现存在;⑴药品价格、医疗收费不够规范。⑵义务教育阶段和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征订中存在一些问题。⑶服装、五金等商店明码标价不规范。⑷在全县202个行政村开展收费公示不够完善,需要逐步更换。⑸有的事业单位收费牌照逾期没换,收费不够规范。⑹民办幼儿教育收费中存在一些问题等6个问题,我们立即召开干部职工会议,逐条研究,分工落实,协调有关部门遂项进行整改。
4、根据《寿宁县政府纠风办关于做好20xx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反映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寿纠办[20xx]6号)文件精神,我局立即召开干部会议,对群众反映的⑴要加强对全县煤气价格的监控,并统一定价,平衡价格关系的问题。⑵煤气的检测费不应当由消费者承担,⑶要求我县的电价应与蕉城区的价格持平。⑷应对全县客运票价实行报价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将整改工作摆上重要的工作日程,并对整改问题进行分工,各司其职、落实责任、保证整改工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