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以来,我局按照市县确定的任务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奥运安保“为切入点,以抓好工作落实为着力点,通过强化责任,发挥职能,较好地推动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健康发展,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一、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组织完善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协调健全了乡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完善
了乡镇人民调解厅工作制度和基础设施。二是注重强化各级调解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按照年度培训计划,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开展了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活动。三是完善了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落实了人民调文秘杂烩网解工作乡级“六有”、“四规范”、“六上墙”,村级“五有”、“四落实”标准。四是认真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制定了矛盾纠纷排调百日活动实施细则,结合“奥运安保”、“冬季亮剑”严打等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调百日活动”,主动安排了三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解活动。五是认真组织民间矛盾纠纷的日常排查调处工作,健全了排查调处工作台帐。截止目前,全县共排查各类民间矛盾纠纷82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31件;邻里纠纷19件;合同纠纷3件;赔偿纠纷1件;劳动纠纷5件;征地拆迁1件;宅基纠纷3件;其他纠纷19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100。
二、法律服务工作
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不断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促进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组织指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纠纷调解和处理涉法涉诉上访工作。结合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认真安排律师接访值班,引导全县律师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较好的保障了我县信访接待工作的正常进行;县法援中心紧紧围绕“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活动主题,指导各乡镇法援工作站,对法律援助程序等相关内容、公证有关事项进行了上墙公示。在此基础上,指导公证、律师、司法医学鉴定机构,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质量,积极为城区拆迁改造提供法律服务,较好地推动了全县法律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截止目前,办理公证事项103件,代理各类法律案件256件,开展司法医学鉴定62例,解答法律咨询172人次,办理法律援助事项28件。
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及时制定了全县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针对信访接待形势,组织了六名司法所长参与全县奥运期间信访人员法制培训班工作,结合“法律八进”活动,组织制定了我县开展奥运法制百日集中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全县关于开展劳动法律宣传活动的通知,围绕“四法一条例”的普及,积极为全县企业和广大职工学法、用法搭建了有效平台。采取张贴标语、发放法律明白纸、开辟法律援助宣传栏、流动宣传车广播等形式,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县法援中心协调法宣办、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计生局、信访局等部门在雄州集贸市场现场悬挂横幅集中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咨询,发放了《法律援助条例》、《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及法律援助受理程序、事项等基本知识及《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禁止使用童工决定》、《信访条例》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常用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法律宣传资料,发放了维权联系卡,现场解答了法律咨询、接受法律援助申请。活动中张贴法律宣传标语200张,发放法律宣传资料万余份,接受法律咨询30余人次,开辟法律援助宣传栏9个。选派普法骨干深入乡村开展了法律进村宣传活动。解答法律咨询230余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3800余份。六月份,积极组织对“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活动。12月4日,认真组织了全县“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为使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我局对“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做出了具体安排。一是积极打造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声势。协调雄县政法报、县电视台、通讯机构及时发布了活动信息。协调19个县行政执法部门制作悬挂了法制宣传横(条)幅58条,制作法制宣传展板28块。二是设立11个法律咨询站点,开展了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万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360余人次。三是出动了法律宣传车18辆次。四是协调组织了秧歌队、腰鼓队等法制文艺演出。五是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增良、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温占芳、县人大副主任刘玉峰、政协副主席常福山等县级领导出席了活动现场,李增良书记并做了重要讲话。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了依法治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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