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余的25个项目,我局也已解决大部分的历史遗留问题,剩余部分历史遗留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处理力度,力争全部解决征地历史遗留问题。
二、稳步推进城乡一体化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可持续发展
我市认真贯彻落
实自治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和《市城乡一体化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狠抓土地综合整治,统筹推进城乡发展,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取得了初步成效。
1.成立机构,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成立了城乡一体化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落实办公地点和专职工作人员,建立了国土、财政、住建、环保、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制度,市国土局等部门和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
2.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业务水平。我市在5月中旬组织了科级以上干部到四川省成都市学习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经验,5月底我市邀请成都大学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欧社会论坛田园城市专题组专家吴建瓴教授作了土地综合整治专题学术讲座,对全市科级以上干部以及国土、住建部门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为期2天的集中培训。
3.全面调查,为规划修编提供科学依据。对项目区内的面积、房屋建筑结构类型、人口、人均收入、土地利用现状等社会、经济状况等展开全面的调查,同时,收集和录制了土地利用现状影像资料。
此外,还做好镇甘村、凉水井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整治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拆旧复垦规划设计工作。
三、积极开展整村推进土地整理工作,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上半年,对我市的土地整理项目进行了踏勘、测量、规划、预算编制等工作。
1.完成民安镇丰村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土地整理项目的实地踏勘、测量和规划设计方案评审工作。
2.完成新圩镇平安山土地整理项目的实地勘测、规划设计、编制预算等工作。
3.完成新圩镇沙塘村、六靖镇大坡村整村推进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工作。
4.完成了二0一0年城市和集镇第一、第二批次建设用地占补平衡方案。
5.完成了二0一0年六月水毁农田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组织上报我市遭遇大暴雨袭击受灾情况,涉及84个点面,共计毁坏耕地326亩,申请上级下拨补助金160万元。
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今年入汛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部门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示精神,特别是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和自治区两次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面加强了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工作小组,做到工作早部署早落实。抓好了各个隐患点的明白卡的发放工作,通过全市各镇、各相关个部门及各国土所的努力,我市共发放明白卡8500多份。
2.做好强降雨期间的地质灾害防范等工作,确保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发及排查大排查工作到位,领导到岗到位、防治责任人到位、防治预案到位、群测群防人员到位,上级及本级发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文件、传真、信息传达到位、防灾避险措施落实到位,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避让。
3.加强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培训工作。我市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了各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和群测群防方案,组织开展隐患点检查和监测管理工作。及时更新了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发布的群测群防通讯网络。
4.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搬迁治理工作。我市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向列入市的20个地质灾害隐患监测点投入30多万元进行治理,有8个镇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了有效的治理。对西埌镇西岸村天堂岭滑坡,西冲村大竹根泥石流和西冲村书房岭滑坡三处地质灾害隐患监测点受威胁群众121户535名群众实行了整体搬迁避让。民安镇高车村洋岸组危石受威胁群众7户42人已撤离避让,搬迁安置工作计划在6月30日前完成,其他各个监测点搬迁工作也正在进行落实。我市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对我市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搬迁治理,目前已向自治区申报了2个批次的项目搬迁治理经费,申请经费1600多万元。同时出台相关奖励和安置措施,通过补助和减免相关费用,鼓励受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的群众自行选址搬迁。
5月31日以来因强降雨影响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灾情126起(其中滑坡95起,崩塌31起),造成损毁房屋125间,直接经济损失84.23万元;发生新的地质灾害隐患57处(其中滑坡22处,崩塌35处),受威胁群众650人,潜在经济损失260万元。上半年,我市因灾转移9500多人次,由于我市及时转移避灾和各项防灾措施得力,全市没有因灾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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