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整改。根据考核结果,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措施,修正风险内容。对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和一般风险,采取上廉政党课、警示教育、学习党纪政纪条规和先进人物事迹、加强办事公开、缩小和规范自由裁量权、信访约谈、诫勉谈话、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等形式进行提前处置,避免出现权力寻租问题;对重大风险进行定点监测、定向分析和定期反馈,防止廉政风险演化为腐败行为。
四、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的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工作准备阶段(5月4日—5月31日)
1、规划部署(5月4日—5月10日)。召开局班子成员扩大会议,学习《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的通知》(顺委〔20xx〕021号)文件,研究制定我局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全局股级以上干部动员会,安排部署廉政风险防范工作。
2、查找风险点(5月11日—5月18日)。股室、所、站、场根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岗位职责,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定等多种方式,组织本部门干部职工全面、深入开展“四查”,查找在履行岗位职责中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确定风险点,并登记汇总。
2、评析风险点(5月19日—5月24日)。各股室、站、所、场要建立廉政风险评析预警机制。分析确定风险等级重在准确评析风险程度,适时把握轻重缓急,明确不同时期防控重点。
4、制定风险防范措施(5月25日—5月31日)。对照本单位查找到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本部门和个人的防范措施,做到廉政风险清楚、防范措施有力。
(二)整改提高阶段(6月1日—12月31日)
要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系统,认真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实行廉政风险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对工作开展和运行情况进行经验总结,量化效果,查找问题,完善措施,撰写工作总结。局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座谈、评议等形式,对局属各单位的工作运行情况、实际效果进行综合验收,并对考核评定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各部门进行自我修正。
(三)规范运作阶段(20xx年1月启动)
结合工作准备和整改提高阶段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深入剖析,不断规范完善相关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长期坚持运作。每年年底,由局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考核,提出整改方案,第二年开始启动新的防范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