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市林业局的关心和安排, 昭通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座谈会定在我县召开,为确保会议的圆满成功,我局竭尽全力协助市林业局。由于会前、会中准备充分,确保了全市林权制度改革现场座谈会在我县胜利召开,会议将我县林改技术人员成功探索运用于林改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与各县区林改技术人员进行交流和探讨。会议认为,**所运用的“三s”地理信息系统(mapgis)有利于加速林改进程,有利于推动和促进林改工作,为确保今年内完成林改主体改革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营林生产
(一)苗木培育和管理
种苗的优劣,事关生态环境建设大局和造林成果的成败,为此,根据今年因雨雪冰冻灾害毁林面积比较大需要造林面积比较广的实际,从年初一开始,我们就狠抓了造林种苗的培育储备,指导培育造林苗木850万株,其中杉木500万株,柳杉50万株,檫木200万株,竹苗100万株,完全可以满足全县造林需要。进入造林季节之前,种苗站、森防站全体人员深入苗圃地进行检验、检疫,严禁带病种苗和劣质苗木进入造林地块。围绕种苗这个社会热点问题,今年我局还专门成立了种苗调运领导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 5个局领导任副组长,要求种苗检验、检疫人员必须严格按省、市规定的质量和标准执行,谁违规,一律按党纪政纪和相关规定从严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二)天保工程
天保工程,是我国跨世纪的林业六大建设工程之一、也是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基础建设工程,为了实施好这一“天”字号工程,我们一是加强领导,二是加强宣传,三是严格资金的专款专用,四是采取造、封、管并举等措施。全年共实施森林管护面积81万亩,安置森工企业职工93人(含封山育林管护人员),确定封禁措施为人工巡护和设置标志碑、牌等,禁止砍柴、放牧、割草、铲草、烧灰积肥等一切不利林木生长的人为活动;完成了20xx年度天保工程建设任务3.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20xx年11月下达的林业扩大内需增加投资天保工程项目建设4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的作业设计,并及时上报市级评审通过,目前正在组织实施;并将天保工程项目损失情况进行清理统计(全县共损失面积3.08万亩),及时予以上报,已做好充分准备,待上级审核批复后组织实施。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我们始终遵循“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工程管理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天保工程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规范操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签订各项目工作责任书。资金的管理、使用上严格按天然林保护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使用,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人管理、无挤占、串用、挪用资金的现象和虚列工程支出、计划外工程及超标准建设、擅自调整工程计划、改变财政专项资金用途等不良现象。通过天保工程实施,有效保护了现有森林资源,对改善生态环境,保持国土长治久安,促进国民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极大改善了我县地方森工企业的“两危”境地,有效维护了林区的社会稳定。
(三)退耕还林
退耕还林是国家以资代赈、举债实施的重点工程,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帮助农民脱贫致富的良好机遇,其要求高、管理严、涉及面广、难度大,该工程能否达到“退得下、稳得住、不复耕”的目的,关键在退耕农民的根本利益是否得到保障、生态环境是否得到改善。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始终严格按照国家退耕还林的政策要求和补助标准,严格各项纪律,严格检查验收制度,凡是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不予验收,凡是验收达标的,及时向财政等部门提供有关补助政策兑现依据,以便及时足额把退耕还林各项补助兑现到退耕农户手中,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较好地维护了退耕农户的根本利益。同时完成了退耕还林0.32万亩到期面积阶段性检查验收工作,及时为省厅和国家局核查提交了相关材料,确保了我县退耕还林到期面积圆满通过国家局核查验收。另外,对20xx年退耕还林1万亩荒山造林(含灾后重建)进行了施工作业设计并报上级批复,目前正组织实施。
(四)义务植树
义务植树是《森林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全社会办林业和全民搞好绿化的一种重要形式。全面开展义务植树,提高全民义务植树率,树立全社会参与林业建设,发展林业产业,尽快提高我县森林覆盖率,有力推动我县森林生态体系和林业产业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省、市绿化委员会的有关要求,我们把全民义务植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共组织完成义务植树65万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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