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1、加强制度建设。为适应机构大扩容、职能大调整的需要,中心对原有的制度进行了全面整理,补充、修订和完善了60余项工作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一是健全了政务服务中心日常管理的制度,如《市直单位行政服务工作考核评分办法》、《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工作规范》、《廉政建设制度》等;二是完善了行政审批ban证业务相关制度。如《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办件管理办法》、《审批ban证中心服务窗口考核实施细则》、《窗口项目“八公开”办理制的若干规定》等;三是是招投标工作的相关制度建设不断强化,印发了《池州市统一招投标和交易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相继制订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国有土地(矿业权)使用招拍挂、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17项操作规程;建立了信息发布、评标管理、评标专家抽取、现场管理、廉洁自律、责任追究等22项制度和办法,确保招投标交易在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上运行,真正体现公平、公正、公开。
2、加强作风建设。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心以创建学习型、节约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为抓手,加强作风建设。一是加强学习,建立一系列学习制度,组织职工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并通过讨论、写心得、考试等方式检验学习成果。招投标交易中心还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了招标、采购、交易等方面共计36个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学习,编印了学习材料。二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党总支、支部和党小组,规范党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党员在文明服务、优质服务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三是通过多种途径查摆问题,狠抓整改,建章立制,进一步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工作人员办事作风。四是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反腐倡廉的有关规定,要求做到清明、廉政,不拿不收办事人赠送的任何礼品、礼物,杜绝“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五是聘任作风监督员,拓宽监督渠道,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3、实行规范化服务。一是开展“服务质量月”活动,以“服务质量月”为载体,狠抓工作纪律和服务质量。中心安排大厅值班长每日巡查,在检查中动真格,在处理上不手软。如对检查中发现的少数工作人员无故早退、迟到、脱岗的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少数窗口不按照办件要求登陆办件信息管理系统的,按照考核办法进行了扣分处理。二是中心领导给工作人员讲授服务礼仪,要求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挂牌上岗、保持坐姿文雅、站姿挺拔、举止得体、用语文明。对办事群众做到笑脸向、起身迎、主动问、一口答、马上办。三是坚持按制度办事。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理制、并联审批制度、领导坐镇制、首席代表制和“五个一”服务,全力搞好保姆式服务,对创业者、投资者贴身服务、亲情服务、感恩服务,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五、招投标交易有序推进
招投标交易中心成立以来,以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投标交易平台为目标,以集中管理、规范交易、诚信服务为主线,以健全制度,规范流程为抓手,着力打造统一规范的招投标交易平台。
1、招投标业务开展顺利。招投标交易中心内设机构、人员基本落实到位,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国土资源(产权)交易业务已进入中心开展。今年共组织建设工程类开标190次,交易金额13亿元,资金节约率约11%;组织政府采购活动180次,实际采购金额2500万元,资金节约率12%;组织土地挂牌出让40次(其中,采矿权挂牌出让1次),成交额12亿元。涉及交易中心操作程序及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投诉和质疑为零。
2、招投标信息公开力度得到加大。为充分披露招标采购和交易信息,避免受众不对称获取信息。年初,招投标交易中心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开辟了招投标信息专栏,各类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国土资源交易等公告信息,除按规定在相关媒体和行业网站上公告外,同步在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告。邀请招标(部分)、竞争性谈判采购、询价采购等按规定不需要公开的信息,也在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告,以扩大知情权,实现更加充分的竞争,凡未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潜在供应商,只要符合条件,都允许他们参与投标、参与谈判、参与报价。中标(竞得)结果除在招投标交易中心现场公示外,同步在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以便让更多的人有机会提出意见。招投标交易中心的运行程序及管理制度全部放在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据统计,招投标交易中心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共公告各类信息700多条,网民点击近900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