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认真抓好已有的各项制度的落实的同时。可采取制订一些科学有效的预防制度,如坚持领导干部廉政宣誓制度,通过廉政宣誓,加大反腐廉的宣传教育,抵制腐朽思想侵蚀。坚持党政一把手任前到纪检部门进行廉政锻炼制度,把干部管理、监督工作关口前移,增强领导干部的宗旨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教育锻炼后由纪检部门给予公正的评价,撰写出鉴定材料,并归入个人的人事档案,从而增强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强化树立勤政为民、廉洁从政的公仆意识。完善一把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洁情况向上级党委、纪检部门报告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等制度。
二是加大监督的执行力度。党内监督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党的领导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重要的是在于树立这些制度的权威性,其关键在落实这一点上,归根结底是要严格执行和维护党规党法的权威和尊严。党内监督要有很强的操作性和现实的针对性,不仅要规定应该怎么办,而且要规定不这么办又该怎么办。
三是要建立和完善监督落实的制约机制。建立以权力制约权力的“硬约束”机制,主要加强专门监督机关─党的各级纪检部门的建设,切实保证这一部门能够对党的领导和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
四是把党内监督同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结合起来,把自上而下的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监督结合起来,拓展更多的渠道,逐步形成强有力的监督体系。改变只有上级对下级的约束,使监督制约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完整的体系,使党政一把手处在有力的监督制约之下。要积极拓宽群众监督的渠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方便群众参与监督,象先进性教育活动那样使群众参与到干部监督中来,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五是疏通党政一把手干部出口,在党政一把手的出口上要寻求新的突破。实行党政一把手末位调整制,通过完善对领导干部上与下、进与出的配套措施,使干部监督呈现出滚动管理态势。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实现干部人才资源的最佳配置。
㈤从体制上改变一把手权力高度集中的局面
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难于监督,主要是现行领导体制和权力结构造成的,实际工作中突出一把手的作用和不恰当的舆论宣传,加剧了权力向一把手集中,而一把手权力的高度集中又强化了一把手的地位和作用,使得许多具体工作对一把手产生依赖,进而导致法治思想萎缩、人治思想泛滥,形成恶性循环。因此,必须从体制上解决权力过分集中于一把手的状况。一要赋权适度,合理配置权力,改变上级一把手只找下级一把手了解情况,下级一把手只向上级一把手汇报情况的“单线联系”的做法,以保证上级党委(组)对下级党委(组)的领导是真正的组织领导,而非个人行为。二要规范一把手权力的运用,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要健全和完善党委(组)会议事规则和运行机制,凡属重大事项、干部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由党委(组)会集体讨论决定,不能由一把手个人说了算。三要增加一把手权力运用的透明度,领导班子制定的工作计划、决策程序、办事规则等凡适宜公开的内容,都应以适当方式公开,同时减少决策层次。
㈥深化干部选拔作用制度改革,从体制上解决卖官问题
要解决一把手卖官的问题,最根本的是要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公开、平等、公正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第二,严格按程序办事,要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严格标准不走样、严格程序不变通。第三,实行票决制选拔任用干部,党委(组)论讨干部的任用时,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委员(党组成员)按照一人一票平等权利,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办法进行表决,以避免表决时成员之间的相互干扰,杜绝一把手个人说了算等现象。
实行和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制。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政治民主的要求,建立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有益探索,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走群众路线的有机结合。把拟任用的党政一把手人选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有利于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拓宽知人识人的渠道,强化对干部的监督,也有利于促进干部队伍思想作风的转变。
四、地区工商系统针对班子建设、一把手的监督的举措
适应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提高领导干部“五种能力”的要求,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在地区工商系统内打造出一批学习型、创业型、团队型、服务型、廉洁型的“五型”班子,力争使地区工商系统实现思想上大解放、观念上大更新、精神上大振奋、工作上大进步、素质上大提高、形象上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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