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迫切。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推进地方铁路法制建设工作的力量,经过多次征求省直相关部门和全省铁路系统各单位,以及国家铁路部门的意见,历经省交通厅、省法制办、省政府、以及省人大财经委、法制委多次审议,反复修改,并几经努力争取。5月24日,《河北省地方铁路条例》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以第77号公告公布,自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我局具体实施地方铁路管理工作,为全面加强和规范我省地方铁路及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的规划建设、运输营业、安全管理等工作确立了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这是我省地方铁路管理领域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我省地方铁路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法规保障,对于加快我省地方铁路建设、保障运输安全畅通、促进经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以《河北省地方铁路条例》为核心,以《河北省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办法》、《河北省地方铁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河北省铁路运输营业许可审验标准》等规范性文件为延伸,我省铁路行业管理的法规制度体系日臻完善。
,我们将坚决按照全路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地方铁路工作会议总体部署,坚持“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筑牢安全发展理念,确保铁路安全持续稳定;夯实工程质量基础,促进地方铁路建设加快实施,确保完成投资15亿元;加强市场研究指导,保持铁路运输增长态势,力争货运量达到1.5亿吨、货物周转量突破100亿吨公里,为推动河北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