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优抚对象解了燃眉之急。根据市慈善总会统计,20xx年来已对300多名重点优抚对象实施了专项药品和医疗费的救助,救助金额超过150万元。长阳县龙舟坪72岁的老复员军人张开科患严重哮喘和内风湿多年,花去医疗费2万多元,享受新农合和医疗救助政策后还有几千元医疗费没有着落,今年初市慈善总会得知这一情况后,一次性救助其医疗费5000元,帮助他度过了难关。
二、建立分层保障机制,全面提升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水平
根据优抚对象的不同情况,**市实行不同的医疗保障措施和办
法。(一)对一至6级残疾军人实行重点医疗保障。20xx年**市率先出台了《**市市直及城区一至六级别残疾军人医疗费统筹管理办法》,从当年7月1日起,市城区一至六残疾军人就医全部纳入医疗统筹,医疗费统筹金标准为10000元/人年。残疾军人纳入医疗统筹后,只要符合**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残疾军人就医的费用实现全额报销,享受和离休干部同等的医疗待遇,从此彻底解决了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在原单位报销时常遇到的“住院半个月,报销跑半年”的问题。20xx年开始全市所有县市区对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实行了医疗统筹,医疗统筹金全部实现由地方税务部门按年一次性征收,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体制,实行专帐单列、专款专用。目前全市平均统筹标准为7000元,最高为宜都市,达到10202元/人年。(二)对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和在乡老复员军人实行有效医疗保障。20xx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优抚医疗优惠待遇的文件,明确了七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实行据实、及时报销的措施,并规定从20xx年开始由县市级人民政府安排专门预算,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500元、400元、300元和200元的标准给予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定额医疗补助。全市已有752名七至十级残疾军人享受了此项补助待遇。两年来部分县市还实行了逐年递增的保障制度,平均定额补助水平已调整到500元/人年左右,七级残疾军人的定额补助最高达到800元。伍家岗区从20xx年开始在原规定定额补助基础上每人增加300元,为此本年地方财政支出15.7万元。为解决在乡老复员军人门诊医疗难问题,今年我市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市政府办名义出台了关于在乡老复员军人实行门诊医疗补助的文件。文件规定,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每人每年发放门诊医疗补助不少于400元;解放战争期间和建国后入伍的每人每年发放门诊医疗补助不少于300元。为此地方财政需支出近200万元。目前大部分地方已将补助所需的资金纳入了财政预算。(三)对“三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其他优抚对象实行临时医疗补助。各地根据地方财力情况,对“三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其他优抚对象实行了不同程度的临时医疗补助。猇亭区为“三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参战人员每人每年发放300元门诊医疗补助;秭归县对患7种慢性病的困难优抚对象每年给予600元的门诊医疗补助;长阳县等地优抚对象实行了每人每年50—100元不等的门诊医疗补助,为进一步缓解他们的看病难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完善便民性服务措施,力求更大程度方便优抚对象的就医行为
由于全市2万多名重点优抚对象中,残疾军人和在乡老复员军人就占到一半,他们普遍存在年龄偏大、身体状况差的问题。在强化优抚对象实质性医疗保障措施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他们在就医机构和服务程序上的便利性、安全性显得更加重要。各地在实践中,摸索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大大方便了优抚对象的就医行为。(一)全市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推行由医疗机构“菜单式服务”办法。即:在卫生部门提供的符合要求的医疗服务机构名单中,每年初由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2—4家医疗服务机构作为当年的定点医疗机构,第二年初可重新选择。西陵区的三级残疾军人李先贵告诉我们:看门诊选择离家近的市二医院和社区医疗服务站,住院治病选择医疗技术好的市中心人民医院,看中医就到市中医院,十分方便。(二)“参合(保)一本通”与定额门诊免费取药相结合,使优抚对象看病基本做到了“小病不出村(社区),大病到县(市)”。一方面在民政部门的帮助下,绝大多数优抚对象参加了新农合或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他们的每人手中都领到了一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患大病时,到哪里住院、怎么住院、怎么报销,一看本子心里有了底。另一方面考虑到优抚对象中患慢性病、老年性疾病的人较多的现实情况,近年开始,西陵区、伍家岗区等地逐步探索了优抚对象定额门诊免费取药制度,原则上每次门诊处方不超过300元。三年来全市已有数千名优抚对象享受了该制度带来的好处,优抚对象最多的享受了一年近5000元的免费门诊治疗取药。西陵区土街头社区74岁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周孝武患风湿病多年,每年需要几千元的药维持病情,20xx年以来他在定点的中山路医疗门诊部看病10次,领取了近2000元的药,解决了困扰他和家人多年的门诊看病难的问题。(三)对于优抚对象在医疗问题上遇到的特殊困难和问题,采取“特事特办、先办后补”的办法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我市有关办法明确规定,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外出期间发生急诊医疗情况的,可直接在当地入院治疗,出院后由单位或个人凭有关医疗资料到医保处审核报销即可。对于孤老重点优抚对象,不论是集中供养的还是分散居住的,一般由民政部门与医疗机构订立医疗协议,一旦发生患大病急病情况的,直接送指定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由民政部门事后结帐。当阳市、远安县近三年有30多名重点优抚对象患病住院,花费医疗费近20万元,都是由基层民政部门或光荣院按照和医院签定的协议,先送治后结帐的办法处理,免除了孤老优抚对象治病上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