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切实加强工作纪律建设。纪律就是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政法部门要率先遵守铁的工作纪律,把从严治警方针落到实处。要认真执行政法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全县政法工作;要认真执行重大案件汇报制度,集体研究重大疑难案件;要规范执法办案流程,加强内外监督,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要坚决贯彻中纪委的《廉政准则》,中政委“四条禁令”,坚持不懈地抓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严禁政法干警及其亲属从事经营性活动;要严格遵守《警察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监狱法》等法律法规,杜绝政法干部执法犯法。
3、狠抓执法能力建设,着力提高政法工作水平
执法能力决定着政法机关的工作效率,关系到法律的权威,关系到民心向背。提高执法能力是各政法机关永恒的课题。
第一,要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政法队伍是维护国家政权的队伍,政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必须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政法队伍头脑,必须把“政治建警”放在执法能力建设的首位。各政法单位要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教育干警在思想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绝对地服从党的领导,保证政令畅通,把党对政法工作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基层所、队、庭。要继续深入开展向王书田、张本树等先进人物学习的活动,增强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自觉性,把申张正义、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天职,在事关全局、事关政治方向、事关根本原则的重大问题上,要保持高度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真正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永葆政法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
第二,要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业务能力是执法能力的基础。各政法机关要按照中央要求,大力加强“五种能力”建设,确保政法机关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经受住考验、能战胜挑战、能夺取胜利。要鼓励政法干警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广泛开展“大教育、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要本着“缺什么、学什么”的原则,每年有计划地组织政法干警进行法律法规、知识技能培训,加快培养一批懂法律、懂经济、懂科技的复合型、专家型人才,要把公安系统“大练兵”的经验推广到政法系统各个部门,经常组织开展业务竞赛、岗位练兵活动,大力推进政法队伍的职业化建设。
第三,要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司法权威也是党和国家的权威,是巩固执政地位,确保国家意志实现的必要条件。政法各机关要公正文明司法,以司法公信赢得司法权威。当前要集中解决三个问题:一是针对司法不公问题,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查办错案人员的责任;二是针对暴力抗法、袭警等藐视司法权威行为,要严肃查处,依法从快从重处理;三是要支持政法机关独立的执法,任何人不得干预正常执法活动。
4、狠抓执法保障建设,着力落实从优待警
第一,要高度重视基础设施和信息化保障建设。基础设施是保证公正执法的物质基础。要坚持以基层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大对基础设施和网络、交通、通讯等装备建设的投入。要进一步完善**政法网站建设,尽快实现政法网和有关部门网站的互联互通,实现维稳信息网上直报。
第二,要高度重视制度保障建设。制度建设是保证公正执法的关键。一要健全执法责任制度。实行“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执法责任制,把执法责任分解到各执法单位和个人,切实明确每个单位和每个个人的具体责任,既规范执法主体资格,又防止执法不作为。二要健全办案公开制度。要进一步完善警务、检务、审务公开制度,公开办案程序,公开办事规则,逐步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要健全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滥用执法权力、执法不作为、执法随意性等问题,要坚决追究办案人员责任。四是健全执法流程管理制度。要严格规范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的执法行为,制定严格的工作纪律和操作规范,实行动态管理,防止执法随意性,对涉及几个单位或几个部门的案件,要加强工作协调,建立相互支持,互相配合的工作制度。
第三,要大力争取上级的政策保障。有为才有位。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机关对政法工作的重视,是政法工作最强有力的保障。县上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证政法工作的正常运转,着力解决政法干警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政法各机关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以卓有成效的工作业绩赢得政法工作应有的重要地位。
三、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政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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