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部门配合主要措施有:
一是政府协调,药监部门通过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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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xxk123.com)公安、卫生、工商、质监、新闻等部门加强协作,建立了联防联动网络。行政上配合,信息上互通,资源上共享,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齐抓共管,加大整治药品市场力度。同时对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实行政策倾斜,协调解决在农村设置药品供应网点的工商、税收、物价等管理问题,减少药品流通环节和成本,降低药价,减轻农民用药不合理负担,加大对农村药品市场价格管理力
度,规定农村药品经营企业要明码标价,不得突破政府定价药品最高限价和超出国家规定利润率。从而逐步实现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由药监部门“单兵作战”到多部门协调“一体化监管”的模式,促进了“两网”建设工作的开展,
二是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动联动,共同发展”原则,与周边地区十县市建立了周边地区协作联动机制。针对我县地处苏鲁交界,跨地区违法经营药品活动时有发生的情况,在20xx年县药监局积极与周边地区药监局联系,成立了苏鲁药监联动办公室,建立了周边地区十县市药监联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利用现代化的通讯实施,实行信息共享,把药品监管力量从“单兵作战”转移为“协同作战”,从而有效地增强了对周边地区药品违法经营活动的打击力度。确保了跨省办案一路绿灯,提高了办案效率。
4、群众参与主要表现为:
一是通过采取明线与暗线结合,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方式,构筑了完善的举报网络。在工商所、地税、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心药监工作的人员担任药品协管员,建立了“多元一体”的镇级药监网络,在村级聘请部分村干部、老党员为药品质量信息员,建立“二元一体”的村级药监网络。另外我们还在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发展了部分秘密信息员、实行单线联系。目前已在18个镇聘请了140名药品协管员,435个行政村聘请了407名药品信息员。为充分调动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工作积极性,鉴于目前无镇级药监机构编制和经费的情况,政府支持,部分镇政府根据实际抽出部分资金,给予协管员、信息员每月100—150元补助。二是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对举报查实案件及时给予举报奖励,以20xx年为例,我们共收镇村两级网提供的有价值信息21条。几年来共兑现举报奖金5000多元,激发了广大群众举报热情。三是加强药品管理协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协会协管作用。
三、“四抓一放”,保证药品供应网络通畅
1、抓药品“招标制”
20xx年县政府规定县、镇两级医疗机构用药必须全部通过县政府药品招标中心招标采购,我们通过严格招标商资质审定,加强质量跟踪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32家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等方法,对购销假劣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者严肃查处,保证了县、镇两级医疗机构购药渠道规范,保证了药品质量。
2、抓药品“代购制”
建立健全农村药品代购制度,乡镇卫生院经药品部门评审验收合格后,可以为村卫生室代购药品。为此出台了《××县乡镇卫生院药品代购管理办法》及《wenmi.net县乡镇卫生院为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验收细则》,使药品代购工作走向规范化管理轨道。各镇卫生院先后投资近百万元加强了药品代购软、硬件建设,经验收,26家镇卫生院全部通过验收,使药品代购工作走向规范化管理轨道,确保了村卫生室药品质量。
3、抓“连锁配送制”
规定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采购药品必须由连锁配送中心统一配送。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引导零售企业走连锁之路,对连锁企业实行“六统一”管理(即“统一配送、统一进货、统一价格、统一标牌、统一质量、统一管理”)。目前,我县已发展2家连锁企业,连锁门面62家,占全县药品零售企业38.5。
4、抓药品“直配制”
规定了个体零售药店采购药品必须严格执行索证、验证制度,与合法企业签定购销合同,质量保证协议,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直接配送。
5、放宽药品经营准入条件
放宽药品经营准入条件,在保证药品质量情况下,支持鼓励药品的零售企业向镇村发展。目前全县零售药店由建局前的13家发展到161家,镇村两级占80%(其中镇级68家,村级61家),在保证群众购药方便的同时,提高了药品质量,降低了药品价格。
四、依靠四项举措,建立药品监管长效机制
1、建立信用监督体系
一是实现电子档案管理。对监管相对人建立电子图片档案,实行电脑管理。管理系统对每一家企业或医疗机构都配设独立编号,建立数据库,不仅记录每一管理相对人的地址、人员、质量负责人等基础数据,而且记录良好或不良信用情况、行政检查以及年检等动态情况,并按此建立信用档案,划分信用等级,使监管人员能及时、全面了解情况,便于开展分级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