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监督,广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近几年来,我们坚持把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放在首位,积极采取措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及领导干部廉洁
自律其它有关规定,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当前,我们以机关领导干部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制定的«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并按照«规定»所列禁止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把中央的这一政策规定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廉洁自律规定的监督检查。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操办酒席、入股非煤矿山及干部赌博等不正之风进行专项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20xx年,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操大办酒席风,县纪委及时深入社区、街道调研,召开各阶层人士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积极向县委进言献策,代县委起草下发了«禁止全县干部职工大操大办酒席的规定»,并明确了由县委办、政府办、纪委牵头,各乡镇、各部门配合,对全县干部职工在2000年10月20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期间操办酒席的问题进行清理。共清理出干部职工670人违规操办了酒席,收缴廉政责任金70余万元全部上交财政。三是加大党内监督力度。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巡视制度、纪委负责人与下级党政负责人谈话、诫勉谈话制度和函询制度,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作用。规范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收受礼品礼金登记制度。同时,我们每年还组织干部深入各乡镇、各部门指导其开好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工作,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得到了提高。
(三)从严惩治腐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近几年来,我们坚持以查办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对私分、侵吞、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基层干部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案件进行严肃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20xx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74件(次),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48件,结案248件,处分270人,其中党员169人,乡科级以上干部43人,开除党籍70人,被追究刑事责任61人,涉及违纪金额347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5万元。对经初核举报失实的226件信访案在一定范围内及时给予澄清,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对于因犯错误被处分干部,我们本着重教育、给出路的原则,鼓励他们改正错误,努力工作。当这些干部符合提拔条件后,又积极支持县委提拔重用这些干部。通过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既教育、保护了干部,又促进了工作,充分发挥了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四)纠建并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近年来,我们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认真纠正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一是开展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为树立——新形象,创立良好的投资环境,我县连续三年开展了投资软环境整治和建设工作,针对机关中存在的办事效率低、服务质量差、吃拿卡要、四难三乱等歪风及企业、学校周边治安环境差的问题,在充分调研基础上,采取学习教育宣传、开展自查自纠、建设长效机制、大力查处破坏投资软环境的案件等措施加以整治和建设。通过04年整治和05、06年建设,有效增强了机关工作人员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遏制了乡镇、部门中存在的执政不廉、执法不公、效率不高现象,改善了企业的周边环境,形成了浓厚的“亲商、扶商、富商、安商”氛围,优化了我县投资环境,极大地推动了我县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二是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开展了对土地征用、城镇拆迁和企业重组改制中侵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的专项治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解决。几年来,共为农民减负1942.72万元,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了对中小学乱收费的专项治理,落实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和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20xx年以来,先后检查中小学、幼儿园及教育辅导站600所(次),查处违规收费金额257万元,没收上缴财政36.72万元,清退220.28万元,对顶风违纪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加大了对部分企业进行挂牌保护,实行收费亮证登记制度,制止了企业“三乱”行为的发生;开展了治理公路“三乱”专项整治行动;纠正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存在的不正之风,督促有关部门对医药市场进行检查,清理销毁假劣和过期药品、医疗器械总价值35.14万元,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了医药分开核算管理制度,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三是督促有关部门对网吧、学校周边环境、拆迁、矿山整治、治污工作进行整治,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在城市拆迁方面,积极配合建设局对县城规划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规划执法检查,一方面积极为投资商服务,依法支持各有关部门加快旧城改造;另一方面又注意保护居民利益,对个别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予以纠正。我县的旧城改造工作既得到房开商的积极参与,又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仅20xx年共拆迁近1600户,无一例上访案件发生。在治污工作方面:配合环保部门对环境污染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太丰、群兴、金瑞等10家电解锰生产企业进行了停产整治。去年我县投入整改资金7186.74万元,使污染局势得到了有效控制,锰污染治理取得了重大进展,9家电解锰企业恢复生产。由于措施得力,我县锰污染治理工作受到国家环保总局领导的肯定,已于去年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的验收。四是认真开展了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上半年,全县已清理上报政府部门举办的达标表彰活动23个、表彰活动19个,涉及总金额70.7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8.858万元、自筹资金31.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