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治本抓源,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几年来,我们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的同时,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途径。一是大力推行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干部人事和投资体制四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快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几年来,共组织清理行政审批项目279项,取消了不合理收费项目28项,精简审批28项。建立了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公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了政府投资行为,政府对企业活动的干预进一步减少。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所有执纪执法单位一律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推行财政制度改革工作,实行部门预算及收费许可证、收费登记(簿)卡制度,有效地遏制了私设“小金库”、擅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的发生。扎实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凡进必考原则,按照有关程序对录用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全程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对1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和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制度,加强对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近年来,共参与政府采购50余次,节约资金200多万元。对15宗国有土地、6宗矿山探矿权、采矿权及城市公交车营运权出让进行全程监督,使国有资产增值5853.41万元,增值率124.5。加强对国债资金、社保资金等专项基金的执法检查,涉及资金53.91万元,上缴财政1.28万元,责令清退3.13万元,有效防止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六)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我们始终坚持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和领导体制,逐步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的反腐败工作格局。一是周密部署,科学分解责任制。每年初,都要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并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二是认真督查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坚持把责任制的考核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逐步建立科学的责任制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干部评先、奖励、任用等挂钩,并存入个人廉政档案。三是严肃责任追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近年来,按照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分别对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2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七)扎实开展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我县于4月17日正式启动党政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以来,共有69个县直单位2281名干部参加了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推进了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扎实开展。一是以“三要三不要”为重点,牢记宗旨,与时俱进,着力改进思想作风。开展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以来,我县坚持以“三要三不要”(要解放思想,不要因循守旧;要奋勇当先,不要甘居落后;要积极向上,不要消极懈怠)为重点,树立科学的发展理念,树立强烈的开放意识,坚持走发展之路;强化公仆意识,想问题、做决策、抓工作、办事情,都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关注民生、反映民意、顺乎民心,着力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转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二是以“三个坚持”为重点,提升素质、提高本领,着力改进学风。各部门各单位带头创新学习方式、内容。联系实际结合理论,努力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转化为指导和推动工作的具体思路、有力措施和有效办法,着力解决制约加快发展的瓶颈问题,在寻求解决问题的良策上下功夫,真正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用、学有所创。三是以“五个树立”为重点,艰苦奋斗,务实高效,着力改进工作作风。我县在机关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中,要求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必须树立忧患意识、公仆意识、全局意识、务实意识、效率意识等“五种意识”,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到抓落实中,把握机遇、乘势而上,充分估计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困难,周密谋划应对措施,不断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四是以“三个严格”为重点,发扬民主、维护团结,着力改进领导作风。为了确保整顿活动见实效,这就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的手”一定要做到“三个严格”,即“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省委、地委和县委的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呼声,班子成员要自觉维护集体领导,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充分发挥班子整体合力。通过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识,转变了思想观念,坚定了理想信念,提高了搞好各项工作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把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与当前的计划生育“双清工作”、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治理投资软环境等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切实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环境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