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制度》、《民主决策议事制度》、《民主决策议事规则》、《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师生申诉制度》、《学校安全制度》等十余项配套制度,并通过公开栏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学校管理
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是深化依法治校、规范学校管理的有力保障。在现行体制下,教育行政机关正确履行管理职能,主动强化服务意识,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观念,转变行政职能和管理方式,依法实施教育行政管理。
1、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教育行政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和权限,规范、高效、公平、公正地行使教育行政管理权力,必须统一认识,规范行政行为。为此,我们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区文教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等相关配套制度。明确了各科室的执法职责,规范了局机关各科室权限和职能,严格做到照章办事。为规范抽象的行政行为,我们制定了《**区文教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规定凡是以文教局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法制办公室审查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保证不侵犯学校、师生依法享有的权利,不能超越职能权限作出任何规定,也不能放弃权利和义务。依法规范具体行政行为,实行公开透明“阳光”行政。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教育执法活动,必须做到三个必须:必须依法管理,执法人员必须依法办事,必须公开透明操作。《行政许可法》颁布后,我们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培训,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考试,制定了相关配套制度,确保《行政许可法》得到贯彻落实。我们依据有关规定对行政许可事项及时进行了清理,并将行政许可事项、依据、程序等在醒目位置公示,实行了“一个窗口”审批制度。此举大大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另外,文教局与司法局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聘请专业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确保了各项工作的合法性。近几年来,由于许多家长工作繁忙无暇顾及孩子,因此社会上出现了许多以接送孩子为主的接送站,负责接送孩子,提供午饭。为规范对其管理,区政府建议由文教局负责此事。为此,成教科制定了有关管理规定,印制了许可证,法制科审核时,我们经反复研究认为,此项许可无法律法规依据,如发证,属违法行为,我们当即予以制止。并向有关领导反映实际情况。最后交由工商部门负责,使此事得以圆满解决。
2、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加强对学校的管理和监督。在行政管理上,我们改变过去把学校视为附属机构,对学校干预过多的弊病,从学校微观管理的层面退出,充分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一是落实校长责任制。明确校长是法人代表,并颁发了法人资格证书,享有决策权和指挥权,在校务委员会和教代会的监督下,负责聘任中层干部和教师,组织教育教学管理,资金使用和学校资源配置。二是保障学校依据章程自主办学,自主管理,充分发挥学校的主观能动性。教育行政部门行使监督职能,坚持每年严格审核学校发展规划,招生计划等重要事项,纠正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全区教育发展的偏差,及时查处教育违法违规行为。发挥考核评估的导向作用,实行学校教育目标管理评估、学校办学水平等级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鼓励开展校本教研和综合时间活动,坚持八项常规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从办学条件、学校管理、教育质量等方面对学校进行全面评估考核,对教师学生发展进行科学评价,促进了学生、教师、学校的和谐发展。
3、依法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履行教育承诺,让人民群众满意,是我们办教育的宗旨。前几年由于学校资金紧张,存在违规收取试卷费、补课费的现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我们在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同时,把规范学校招生、收费行为作为推进依法治校的重点来抓。20xx年文教局统一制定了《**区中小学招生工作办法》,明确规定招生范围,并及时将招生政策、招生过程、招生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初中、小学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解决学生择校问题,真正做到了规范招生,公开招生。
在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方面,规范收费有关规定,坚决制止乱收费行为。每逢新学期开始,我们都要对全区中小学进行收费情况、课程设置情况、教师到岗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认真查处违规行为,遏制了各种乱收费、乱征订。自执行“一费制”以来,我们认真执行“一费制”标准,切实减轻了学生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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