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xx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xx年是全面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完成“十五”计划各项建设任务关键的一年。今年,自治区将加大补贴力度,力争完成35万户城乡抗震安居房建设任务,重点解决好南疆地区农村贫困户和特困户的住房安全问题;同时,国家将进一步加大西新工程、农村改水工程、村镇通油路工程等的建设力度,积极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这些工程实施,都为我区村镇建设带来了难得的机遇。我们一定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抢抓机遇,加快全区村镇建设事业发展。
(一)坚持规划先行,加强村镇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是村镇建设的“龙头”。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村镇规划编制工作。要加大建制镇、重点镇和县域中心镇总体规划修编力度。凡是在2000年之前编制总体规划的重点镇和中心镇,应在今年底前完成总体规划修编任务,并同步完成建设规划的编制,其它镇在20xx年底前完成。加快集镇和村庄规划编制进度,今年全区集镇总体规划编制完成率力争达到80%以上,镇区近期建设规划编制覆盖率达到45%左右。各地要结合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实施,积极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全区村庄建设规划完成率力争达到40,其中行政村超过50%。要加强村镇规划督查,对重点镇规划修编和规划实施情况,以及“一书两证”和“一书一证”发放情况进行一次执法检查,督促各重点镇抓好规划修编工作,规范“一书一证”发放工作,扩大“一书一证”的发放面,提高村镇规划管理水平。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按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要求,在全区开展优秀农房设计评选活动,提高全区村镇规划与农房设计的整体水平,促进城乡抗震安居工程顺利实施。
(二)大力实施城乡抗震安居工程,提高村镇建设水平
要指导督促各地抓住自治区提高补助资金的有利机遇,引导好群众建房的积极性,加快工程建设。要把实施抗震安居工程与促进村镇规划建设,改善村镇环境面貌紧密结合起来,加强村镇规划指导,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利用道路两旁的戈壁、荒滩集中连片建设抗震安居房。指导各地选择有条件的地方进行试点,推动农村抗震安居居民点建设;及时总结经验,编制和完善经济、抗震、简明、适用的农房建设图集,为农民建房提供技术支持。进一步完善抗震安居工程检查验收要点,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深入现场对农房建设进行检查和指导,提高农村建房质量。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劳动等部门,组织专业人员,依托农村建房现场,采取传、帮、带等方式,对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农村建筑工匠进行培训,充实农房建设与管理的技术力量。要以实施城乡抗震安居工程为契机,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增加农民收入。
(三)继续抓好村镇建设试点工作,加快小城镇建设
继续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抓好重点示范镇建设,带动全区小城镇建设发展。重点示范镇建设的总体要求是:民族团结、经济繁荣、政治稳定、农牧民富裕、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环境优美、具有地方特色。今后一个时期的具体目标包括:镇区道路、电信电力、供排水、供热、供气、园林环卫等主要基础设施基本配套,运行管理良好;镇区至少建成一个基础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工业园区或商贸小区(包括集贸市场);镇区砖混结构住宅比例达到80以上,居民(村民)小区布局合理、环境优美,住宅建设符合抗震防灾要求;镇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在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8平方米以上,争取每个镇区有一个公园;镇区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0以上;镇区道路铺装率达到90以上,主要道路有路灯和排水设施,道路绿化良好;文化、科技、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福利等服务设施比较完善,能满足群众日常需求。
按照上述要求,我厅将会同自治区村镇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国家和自治区重点示范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评估,对自治区重点镇进行适当调整。总的原则是:保持重点镇规模基本不变,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淘汰,并补充新的重点镇。检查考核将参考各重点镇参与自治区小城镇“天山杯”竞赛活动的成绩。各地也要对试点村镇进行自查,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达不到整改要求坚决予以调整。对于保留的国家和自治区重点示范镇,我厅将会同有关厅局进行重点指导。今年,我们还将扎扎实实开展自治区小城镇“天山杯”竞赛和创建“园林城镇”活动,引导各重点示范镇加强人居环境建设,改善村镇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