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严格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总额为770万元,包括:免杂费资金539万元(其中中央323万元,省108万元,市54万元,县54万元);补助公用经费资金51万元(其中中央31万元,省10万元,市5万元,县5万元);
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180万元(中央90万元,省90万元),已按时拨付到校。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总额为809万元,(其中中央485万元,省162万元,市81万元,县81万元);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240万元(中央120万元,省120万元)。
(3)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情况。20xx-20xx年分别为674万元、682万元、682万元,按20%的比例用于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和补充学校公用经费分别为135万元、136万元、136万元。
(4)城市教育费附加的拨付。20xx-20xx年分别征收138万元、118万元、158万元,全部拨付教育使用。
(5)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和使用。20xx-20xx年分别征收275万元、342万元、281万元,按7%的比例分别提取19万元、24万元、20万元用于中小学校舍修缮。
(6)教师培训经费落实情况。20xx-20xx年按每师每年30元的标准予以落实,两年累计投入18万元。
(7)严格规范教育经费收支秩序。在县财政局和文体教育局分别设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财政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分配使用的及时规范、安全有效。20xx年 1月成立教育财政集中支付分中心,采取预算管理、票据审核、网络监督、电子记账的管理方式,实施校财局管,集中拨付和管理学校教育经费,规范了财务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8)建立健全扶贫助学长效机制。通过社会捐助、财政拨付、部门支持的方法,筹集资金23万元成立了“容城县商会教育基金会”,设立贫困学生救助办公室,资金由财政局专户管理,审计部门严格监督,救助办统一发放,救助对象以县内城镇特困职工、城镇低保户、农村贫困户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为主,按照“小学每生每年547.5元,初中730元,高中1095元,大学2000元”的标准进行救助,确保每个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实现了救助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长期化。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惠民政策,严格资助审批程序,20xx年、20xx年分别落实资金56.9万元、40.2万元,使375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了政策优惠。
(二)加大投入,保障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资源配置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三年来,我县对教育累计投入9099万元,其中争取上级专项资金1112万元,财政拨款2830万元,教育自筹4745万元,乡村筹集320万元,社会捐资92万元。
一是大力夯实义务教育基础。全县用于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资金5210万元。其中投入2679.4万元,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6所,总面积18272平方米,维修校舍9600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8637平方米,消除危房5978平方米。投入1200万元对容城小学进行整体搬迁。投入1500万元把南阳中学建成一所寄宿制标准化初中,一期工程480万元资金已到位。投入251万元,对全县中小学的实验室实施现代化改造,添置实验仪器、电教设备,着力提升内部配备标准。投资200.6万元,添置图书10.09万套(册),投资35万元,新增书架260组,阅览桌400个。投资187万元,购置音体美教学器材15264件(套),新增钢琴8架、手风琴52架、电子琴86架,自制教具8000余件。投资120万元,新增课桌凳5836套。投入资金120万元,改造24所中小学操场。投入资金767万元,完成69所中小学取暖工程。投入资金132万元,大力实施“生态文明校园”工程,提升学校绿化、美化、净化、硬化水平,栽植各种树木10万株,新增绿地9685平方米,全县共建成生态文明校园12所,有效优化了育人环境,提高了校园文化品位。投资350万元,对13所学校厕所按新农村卫生新校园标准改造。投资388万元改造更新信息技术教育设备,建成县域城域网21个,新建电子备课室25个,新增微机610台,新建多媒体教室11个,计算机教室13个,新建校园网1个。目前,全县有微机教室65个,微机2450台,电子备课室45个,多媒体教室34个,所有主体校实现宽带或专线方式上网,并实现了“校校通”。全县教育信息总资源量超过8000g。
二是积极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和标准化学校建设。按照“立足县情、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和“自上而下、集中投入、建一成一”的原则,制定了《容城县中小学布局调整方案》和《容城县农村学区建设规划》,积极稳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三年来,全县共撤并小学11所,初中2所,小学由20xx年的58所减少到47所,初中由 13所减少到11所。建成小里小学、西野桥小学、北剧村小学、大河小学四所标准化学校,进一步扩大了办学规模,优化了资源配置,提高了办学效益。为防止布局调整引发闲置教育资产流失,县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闲置资产管理的意见》,建立了中小学闲置资产管理机构,对资产的处置办法进行了明确规定。在布局调整中被撤并的学校,可动资产全部随学生转移到新学校使用;充分利用校园校舍等不动产举办乡镇幼儿园和成人学校;确实无法利用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置换、租赁,所得资金全部用于保留学校的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