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要与企业保持经常性联系,直接听取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了解企业需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发挥投资促进机构的作用,作为政府与企业沟通的重要渠道,传递政府的有关政策信息,反馈企业的意见和建议。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落实联系企业名单,3月份开始调研工作,年底进行考核。
3、公开征集优化发展环境的建议。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发展环境建设的重大事项,列入折子工程,分解任务,由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实施,年底进行考核,并向社会公布实施情况。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4月底完成。
4、对涉及发展环境的历史积案进行排查。分析积案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方案。由市计委负责,4月底结束。
5、整合投诉渠道。对现有企业投诉渠道进行整合,就政府工作作风、行政效能、“五乱”行为等问题,设立专门投诉热线,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由市投资促进局负责,3月底建成。
(四)营造统一透明的法规、政策环境
1、完善法规、规章和有关行政措施。清理法规、规章和措施,做好政府规章和措施的立、改、废工作。坚持方便企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等原则,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法规规章体系。由市法制办组织实施,上半年完成。
2、检查现有鼓励性政策落实情况。凡没有落实和落实不力的要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力措施,保证这些政策全部落实到位。在落实过程中注意进行效力评估,及时加以补充和完善,增强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每个部门在出台新的政策时,应当建立相应的落实、反馈制度。由市法制办组织实施,上半年完成。
3、建立重大决策的征询和预告制度。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和备案制度,出台市政府决策制定程序,在调整或出台新政策前,采取听证会、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听取专家和权利相对人的意见。凡涉及限制企业权利、增加企业义务的,尽量避免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成本支出。各部门制定实施细则或提出附加条文,也要执行征询和预告制度。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制定工作方案,4月份完成,并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4、建立透明、高效的政策宣传渠道。政策出台后,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刊物等多种渠道进行政策宣传。加强政策的外文编译工作,英文译本要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按年度编制政策指南和《**市政策白皮书》,免费发放给企业。完善“**之窗”网站的政策查询系统,尽快在**投资促进网上建立政策查询库。建立政策咨询体系,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由市法制办牵头,市投资促进局等部门参与,6月底完成。
(五)
(六)为各类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制定相关措施,实施**人才战略,发挥**人才优势,降低企业人力资源成本。由市人事局负责,3月份颁布实施。
1、落实人才战略。提速“直通车”、畅通“绿色通道”,落实《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级人才来京工作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鼓励和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京创业工作,鼓励和引导毕业生面向企业实现就业,推进国外智力和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和吸收,为各类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事人才支持。
2、建立完善人才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制定各行业、专业人才资源供求指导目录,指导人才合理流动。对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重点行业,突出重点,采取特事特办、超常规办理的方法,确保我市重点产业、重点行业对人才的需求。
3、开放**人才市场。鼓励国外投资者来京设立中外合营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不断完善引进人才《工作居住证》制度;建立与中央在京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相关部门的联系渠道,大力开发中央在京单位人才资源与智力优势;研究建立人才信用体系。
(七)开展优化发展环境的宣传教育活动
1、召开全市优化发展环境的动员大会。全市各委办局和区县政府处以上干部、部分基层一线和窗口部门工作人员以及部分企业代表参加。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3月初召开。
2、开展优化发展环境的大讨论。各级政府、各部门以“实践‘三个代表’、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讨论活动,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提高认识。通过大讨论、树典型、找差距、制定整改方案等活动,使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人人是**形象,人人是发展环境”的意识,切实转变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由市直机关工委负责部署并督查落实,6月份结束。
3、开展公务员培训。制定下发《**市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明确公务员的行为标准。开展依法行政、职业道德、优质服务、专业知识、行为规范的培训活动。对与**发展环境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部门和窗口单位一线工作人员全部轮训一遍。加大公务员交流的力度,定期安排市级职能部门公务员到基层锻炼。选拔优秀公务员参加国外公共行政管理培训班学习,全面提高**公务员素质。由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分批进行,年底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