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监管,确保水上交通安全。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落实县乡政府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二是
严格执行船舶“六不发航”规定,严厉打击超员超载、非客船载客行为;三是继续实施“救生衣行动”,确保两个100到位;四是继续开展“防船舶碰撞、防泄漏”、渡口渡船和砂石船等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五是协调电信部门提高视频监控率。六是对全市265艘投入春运的船舶开展了检查,对合格船舶发放并张贴春运准运证,杜绝了不合格船舶投入营运,确保了我市春运期间水上交通安全运送乘客23.39万人次;对所辖11座船闸特别是金子凼堰闸的运转是否正常进行了检查;派出暗访督查组661组次、参加检查人员1985人次,检查各类船舶3495艘次、重点客渡码头859座次、查处违法行为18起,共罚款6800元。针对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要求各单位:一是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做到一案一档;二是落实专人负责监督隐患的整改过程,明确整改时限;三是对整改完成的,各单位要组织专人验收核实,并将实际整改情况上报市局备案。
(二)进一步深化道路运输源头监管。一是严格源头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源头管理的主体责任;二是严格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驾驶人员从业资格关、车辆技术条件关,严格检查考核客运车辆日检(例检)、驾驶员教育、安全例会、安全考核、责任追究等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三是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四是加强高速客运、超长客运、旅游客运车辆的监管,严格落实驾驶员配备制度;五是做好驾驶员安全教育,做好防范自然灾害的应急准备工作。加强了道路运输源头管理,对各客运车站、客货运输企业,特别是危化品运输、超长客运运输、高速客运运输等企业进行了认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了潜在事故隐患。加强对运输企业和驾驶人员的安全警示教育,防止冒险运行和超速行驶,特别对客运车辆在危险道路上的行驶速度,安全车距,防止追尾进行了大力宣贯,市交管处积极依靠gps、gprs安全监控系统平台,加强了长途客运和危化品运输的安全动态监管,对客运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进行重点检查。“百安活动”期间组织人员到所辖道路运输和维修等企业进行督促检查,参加人员830人次,共检查企业435家,排查安全隐患82起,整改率达100,各区县交通局对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进行了拉网式检查的同时,也加大力度对水、陆运输企业和乡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督查、指导。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有关企业和单位限期予以整改。
(三)强化公路安全保障措施。一是落实公路养护和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项目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管;二是不断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加强危路、危桥的整治和道路隐患的排查;三是检查省安保工程和省、市挂牌隐患整改情况。“百安活动”期间,公路行业组织了检查10次,出动检查车辆25辆次,参加人员90人次,重点就全市229公里省道公路、主要县道、旅游道路的边沟、桥(涵)等排水设施是否畅通、完好,公路边坡是否稳定,挡土墙等防护设施是否损坏,路面坑凼、沉陷是否处治,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内容进行了检查。各养护责任单位也按部署开展了检查,并对公路排水系统进行了全面加固、对重点水泥砼路面进行了灌缝、对路面坑凼予以了修补、整治。“百安活动”期间全市公路系统累计投放隐患整治资金300余万元,为春运及“百安”的有序推进提供了物质保障:1、填补了s206遂均路大梨树段、毛家南坝附近段、马口田收费站附近段、兜山场镇段、s207资泸路雷公滩至贡井段、s305隆雅路代寺至富顺段、代天路富三中附近段、邓泥路邓关至板桥段、自富路瓦市至富顺段、板牛路沿滩至瓦市段、太大路、威自路等路段路面坑凼,累计整治面积10万余平方米;2、加快了威荣路荣县至墨林段、来复路来牟至观山段、高黎路莲花至牛尾段、关五路全线、自犍路浆洗衣沟至龙潭段、内荣路荣县至高山段等县乡道路的改造建设步伐;3、完成了高黎路扇拱桥加固改造工作。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
节日期间,市交通局主要领导和中层以上干部以及局属交通有关单位、各区县交通局主要领导严格执行了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交通系统各单位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了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在“百日安全”活动期间,市交管处和市海事局按照厅运管局和厅航务局的要求,指定专人每天及时准确地报送有关统计数据,同时也抄报了市交通局。
通过“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开展,强化了交通系统行业各块的安全防范,我市交通系统没有发生一起较大以上事故,达到了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和效果,但交通安全防范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持久性工作,我们将一如既往、脚踏实地地抓下去,确保我市交通安全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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